出口美国的推车须遵守新联邦强制性安全标准

Peter Cai
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首先,、童车企业要密切关注出口国新版标准的修订和生效动态,主动寻找政策和动态,便于尽早消化应对;其次,企业要完善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新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检测,避免因新旧标准更替的时间差冲突,造成产品受到通报召回,因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共收到约1300起与推车有关的事故报告,其中有四起死亡事故。因此,为了提高和儿童四轮卧式、坐式推车的安全性,防止和儿童的死亡和受伤,CPSC于近日经过投票一致批准通过了一项新的联邦强制性标准。


卧式推车指的是运载平躺姿势的轮式车;坐式推车则是一种用于运载处于坐式或半依靠姿势儿童的轮式车,由一个人推动坐式推车的手柄,通常用于期至36个月的儿童。新标准涵盖的车范围有所扩大,除了由后往前(或由前往后)折叠的全尺寸2D和3D坐式车、侧向折叠的推车,还包括旅行推车(包括汽车安全座椅)、前后串联、左右并列的双人推车、可乘坐多人的推车和慢跑坐式推车。


新联邦标准整合了于2013年12月发布的自愿性标准《卧式和坐式推车的标准消费品安全性能规范(ASTMF833-13b)》,解决了与多角度/可调扶手有关的头夹风险。此外,新的安全标准还解决了向该机构报告的与推车有关的风险,包括铰链引起的事故,通常导致手指或手臂挤伤、切伤或截断的风险,轮子破裂和脱落的风险,停车制动故障,锁定机制问题,儿童自己解开保险扣以及约束装置破裂或分离等约束问题,以及要求结构完整性和稳定性。


据统计,2009年到2013年6月,美国CPSC共通报不合格童车产品20例,其中推车16例,占据总数量的80%。通报原因包括跌伤、窒息、勒住风险。2013年全年,宁波地区出口到美国的车共175批,货值357.20万美元,相较2012年出口596批,金额1146.34万美元呈大幅下降趋势。欧美发达国家颁布更新的频率越来越高,如何迅速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减少因此产生的损失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首先,、童车企业要密切关注出口国新版标准的修订和生效动态,主动寻找政策和动态,便于尽早消化应对;其次,企业要完善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新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检测,避免因新旧标准更替的时间差冲突,造成产品受到通报召回,因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目前,宁波地区出口的推车对欧盟等发达国家的依赖性较强,为减少因标准升级而带来的冲击,企业应积极开拓新的市场。
2015-03-24 240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1)
我要向AI提问
AI回答:
根据最新的消息,美国针对推车的新联邦强制性安全标准已经生效。这也意味着出口到美国的推车必须符合这些新标准。童车企业应该密切关注出口国新版标准的修订和生效动态,并根据新标准进行设计、生产和检测。此外,企业应该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安全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产品安全,并减少因标准升级而带来的冲击。同时,企业也可以积极开拓新的市场,以减少出口到欧美国家的依赖性。检验检疫部门将在此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2023-06-07
追问:
  • Ms.mao
    学到了,谢谢分享
    2015-03-24
最新回答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