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

朱小芳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资产,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回金额,可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值得说明的是:原制度中的短期投资,在新准则中被称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不再计提跌价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下,不存在计提减值问题;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分两种情况:对于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其他长期投资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应强调的是:在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2013-06-21 43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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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详细的解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财务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财务和外贸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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