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AMS简介:

AMS,全称Automated Manifest System,意为自动舱单系统,是一个多模化的适用于海运空运以及铁路运输的货物清单控制和放释通知系统。AMS加速了货物的流动、减少了对纸质文件的依赖,提高了处理舱单数据的速度,减少了货物停留码头的时间,可以更加便捷地对货物进行追踪。 在适用于无船承运人的海运AMS中,通过使用一个独一无二的提单号,所有货物的舱单数据便可在船只到达美国之前进行电子传输。这使得美国海关有机会提前审察提交的文件,决定该货物是否需要检查,或货物一到是否可以立即放行。 承运人,一收到海关暂时放行的通知,便可以决定安排货物,进口商也可以安排货物的检验、放行、进一步配送等事宜。所有这些都可以在货物实际到达前完成。 接入海运AMS的无船承运人,可以通过该系统自行向美国海关直接提交电子形式的货物申报单据。未接入海运AMS的无船承运人可通过公共承运人或第三方AMS服务提供商进行提交。

出于国家安全考虑,美国海关于执行了一个新规则,即24小时提前舱单规则(24-hour advance manifest)。该规则要求,海运承运人和无船承运人,于集装箱装船前24小时,必须向美国海关提供驶往美国的集装箱内所装物品的详细描述。该规定可以让美国海关官员于集装箱在国外港口装船前,而不是在抵达美国港口后,分析研究集装箱内所装物品的信息以识别潜在的恐怖威胁。 该规则于2002年12月2日生效,并设有60天的缓冲期,2003年2月2日正式执行。对违反24小时规则的海运承运人和无船承运人,美国海关服务港将向其发送“不可装船”的指示。“不可装船”指示承运人不得装载某一被发现违反24小时规则的集装箱。忽视“不可装船”指示(并继续装载该集装箱)的海运承运人和无船承运人,将被禁止在美国的任何港口卸载该集装箱。 24小时提前舱单规则要求承运人和无船承运人通过海运AMS向美国海关提交电子形式的货物申报单。



二、 AMS保证金

根据美国海关的规定,欲接入美国AMS自动舱单系统,自行直接向美国海关提交电子形式的货物申报单的无船承运人,必须持有联邦海事委员会签发的OTI-NVOCC执照,并向美国海关缴纳至少50,000美金的国际承运人保证金(ICB),习惯称之为AMS保证金。

三、 AMS申办流程

为了满足国内的货运代理人及无船承运人开展AMS 业务,减少缴纳至少50,000美金的AMS 保证金负担,具体步骤如下:
     
 申请人签署AMS 团体保证金(EN-C3)计划表,提交两份海关的5106表正本,两份海关的301 表正本。
     
四、 AMS 团体保证金费用和周期
     
 申请人签署AMS 团体保证金(EN-C3)计划表,提交两份海关的5106表正本,两份海关的301 表正本。
(周期:4-6周)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93410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