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现场标准
4.1外部标准
工厂应具备适当的大小和设置、位于合适的地点、维持适当的标准,以减少污染风险和促进安全合法成品的生产。
4.1.1
应考虑对成品或原材料的安全或质量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当地活动和现场环境,而且应采取预防污染的措施。在已采取保护工厂的措施的情况下,应开展定期审查,确保措施的持续有效性(例如洪灾控制)。
应保持外部区域井然有序。建筑物附近的任何草坪或种植区,应经常性地对其进行修剪和良好维护。应保持工厂控制之下的外部交通道路的表面平整,以避免产品污染。
应对建筑物的构造进行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的虫害侵入、进水和其他污染。产品和/或原材料的外部仓、管道或其他接入口应被适当密封和固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在生产和/或储存建筑物的外墙设置一块清洁无阻的区域。
4.1.4
如果天然的外部排水口不足,则应安装额外的排水系统。应妥善保护排水管,防止虫害侵入。
4.1.5
如果需要在外储存原材料,应加以保护,尽量降低污染风险。
4.2建筑物构造和内饰:原材料搬运、制作、加工,包装和贮藏区
工厂建筑物和设施的内部应适合预期的使用目的,设计、建造、维护和监控应可有效控制产品污染的风险。条款
要求
4.2.1
应对墙面、地板、天花板和管道进行维护并保持良好的状态,有助于清洁。
4.2.2
在吊顶存在空穴的情况下,应开展施工、表面处理和维护,以预防产品污染风险,除非空穴完全封闭,否则应提供到空穴的入口,以方便检查害虫活动。
4.2.3
采用合适的方法保护内部排水口,防止虫害侵入,并尽量减少异味。
4.2.4
在可造成产品风险的情况下,以及根据污染的可能性和风险,应保护窗户和屋顶玻璃不受破坏。
4.2.5
在可造成产品风险的情况下,以及根据非生产玻璃污染的可能性和风险,所有的灯泡和灯管(包括位于电子灭蚊器设备上的灯管)均应得到充分的防护。
4.2.6
如高架步道紧邻或跨过生产线,基于风险,它们应:·旨在防止产品和产品线的污染
·易于清洁
·进行正确维护。
4.2.7
应提供适当且充分的照明,以保障安全的工作环境、正确的加工操作、产品和保洁的高效检查。
4.2.8
应提供合适和充分的排风系统。
4.3公共设施
生产和贮藏区范围内所使用的所有公共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监控应可以有效地控制可造成产品污染的风险。
4.3.1
产品加工或设备清洁过程中所用的水应达到饮用级别或经过适当处理,以防止污染。
4.3.2
基于风险评估,应定期监控与包装直接接触的水、蒸汽、冰、空气、压缩空气或其他气体的微生物和化学特性。它们不应对产品安全或质量构成风险,并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4.4现场安保与产品防护
应制定产品防护计划,确保有足够系统来保护产品、场区和品牌在受工厂控制期间免受蓄意破坏.
4.4.1
公司应对安保安排和出自蓄意污染或破坏企图的潜在产品风险进行成文的风险评估(威胁评估)。该威胁评估应包括来自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威胁。
该评估的输出结果应是一个成文的产品防护计划。
应根据风险评估对厂区进行评估;应划定、醒目标记、监控敏感区或限制区。
应保持对此计划进行审核,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情况和外部影响。应至少对此每年进行一次正式审核。
4.4.2
应制定措施,以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方可进入生产区和贮藏区,而且员工、承包商和来宾进入现场应受到控制。
应建立来宾报告制度。应对员工进行现场安保规程培训,而且应鼓励他们报告身份不明或不认识的来宾。
4.4.3
应充分确保外置储罐、储仓和带有外部开口的进气管的安全,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