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德国经济安全研究所受理过这样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发生在2014年的4月,上海一个很有名的海产品供应和服务公司联系了我们。
该公司需要我们帮他们从一家意大利公司那儿追索12500美元的债务。在他们递交了所有必需的文件材料,以及办完委托追债的手续以后,我们马上在意大利对债务人釆取了法律措施——我们有债权人提供的订单复印件。
在和债务人核实这笔债务的时候,出乎我们意料,债务人迅速地声称他不是债务人。他说这一点在订单上也写的清清楚楚,因为订单上有这样的文字: on behalf of(代表)“ + 经销商的姓名 。即他们是代表另外一个经销商下的订单。on behalf of,在一般的文件中常用这样的简写:o.b.o.,这样的简写在订单上字体非常小,很难被注意到。
这个”债务人”(是我们认为的债务人),并没有否认他下了这个订单,但是他说,他是代表另外一家在巴拿马的公司下的这个订单。
这个案件变得复杂了,因为在意大利,如果对一个有可能是虚假的债务人启动司法程序——这不光对我们研究所来说不值得尝试,而且对于我们客户来说,他要支付因启动司法程序而产生的费用,所以客户冒的险也是挺大的,很可能他付的钱都打了水漂。我们可以要求意大利的“债务人”来证明他的陈述是真实的,就是说,他是代表另外一家公司来下这个订单。但是即使他不能证明这一点,因为缺少法律上的根据,我们对其采取的法律行动,很可能将会是一种没有任何结果的冒险。
那么我们能够怎么来帮助我们的客户呢?首先,我们直接向在巴拿马的债务人核实了这个债务。众所周知,在巴拿马、南美这样的国家和地区追索债务,不像在欧洲这么容易甚至要艰难得多。
当我们联系在巴拿马的债务人的时候。他说到关于这笔生意他们和一家在瑞典的法律公司合作过,这家巴拿马的公司不承认这个债务。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一案件突然变成了一个复杂的跨多国的案件,包括意大利、巴拿马,和瑞士,当然也涉及到了我们德国。
当然,我们没有失去信心,通过釆取富有策略而强有力的法律行动,我们强制性地要求这家瑞典的法律公司让他们在巴拿马的客户向我们付款。大体上来说,这个案子经历了4个月才完结,但是最后,我们的上海客户对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因为我们帮他追回了被拖欠支付的款项。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也了解到一些诈骗犯用的新伎俩。有的”购买商”并不想真正买什么东西,而是在耍阴谋。他们下了订单,但是订单上o.b.o.字样非常小,不容易被注意到。(甚至需要人们戴上特别好的眼镜才能看到。)而对于真正的购买方,他们只是在订单上稍稍提及。到了后来,这个假购买方和真正的购买方可能都不会付这个货款。而这个作为销售中介的假购买方,一点儿也不在意真正的购买方是不是会支付这个货款,因为他已经从真正的购买方那里,得到了作为中介的佣金。所以,这个虚假的购买方能非常迅速地和这个索赔案件撇清干系。
所以我们建议您要弄清楚您到底是在和谁做生意?是真正的购买方,还是只是一个销售代理。如果是销售代理,则须要求其出于确凿的证明,证明他确实是被购买方授权而做的购买方的代理。
经济安全研究所Institut für Wirtschaftssicherheit - 德国 Germany
首席执行官:丹尼尔·施密特Daniel Schmi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