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处理
一、收到驳回通知书,怎么办?
查明驳回理由,决定应对策略。从目前审查周期来看,自商标申请之后大概5-6个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商标是否符合规定作出认定。符合的,初步审定公告;不符合的,通过《商标驳回通知书》方式告知驳回。收到驳回通知书后的第一要务就是了解商标驳回原因:1.涉及《商标法》绝对理由条款的需核查是否存在此种情形;2.涉及《商标法》相对理由条款的需核查具体所载引证商标与申请商标具体情形;3.及《商标法》其他条款如“因营业执照中包含商标代理而造成除法律服务外不可申请注册商标”等情况,则均需核查是否存在涉案情况,通过具体的核查结果与认知来决定对驳回通知书书的应对策略。
二、商标被驳回后我们该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的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要求: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的相关申请人。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通知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相关的决定,并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是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三、参加复审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的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的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复审申请书的正文(理由书);
6.复审申请书;
7.商标使用证据等。
四、驳回复审交上去多久才能有结果?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商标数据来看,商标驳回复审平均审理周期为7个月以内,意味着,自官方收到驳回复审申请后半年左右时间会针对涉案商标作出最终认定结果,该认定结果会以“驳回复审决定书”形式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