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有嘻哈》横空出世,点燃全民freestyle风潮。

2018年,新的风潮即将再度掀起,爱奇艺《热血街舞团》,优酷《这!就是街舞》,北京卫视《舞力觉醒》等各路街舞综艺节目横空出世,点燃全民街舞热潮!

区别于以往街舞盲目热血的冲动印象,《这!就是街舞》以青春、自由为精神核心,年轻活力、自信阳光的舞者为青春而战,用街舞表达属于自己的爱与信仰。用阳光向上的街舞文化激发了青年人的正能量!2019年《这!就是街舞》推出第二季,优酷将该节目成功打造成了网综品牌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爆火的网综品牌,商标注册之路却并不是顺风顺水!

2017年10月23日,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优酷)提出申请注册第27010414号“这!就是街舞”商标,在第41类“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等服务上。

之后,该商标被商标局驳回,驳回原因是:缺乏显著性!

优酷不服该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复审,优酷认为:申请商标“这!就是街舞”由其独创,为其独有的标识,作为商标具有极强的内在显著性。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时,不会造成消费者对服务的功能特点产生误认,应予以核准注册。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这!就是街舞”节目介绍;

2、“这!就是街舞”的广泛宣传及使用证据;

3、“这!就是街舞”相关媒体报道。

经复审认为,“这!就是街舞”属于日常生活用语,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等服务上,容易被消费者识别为宣传用语,而不作为商标识别,无法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不具有显著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在标志自身缺乏显著性的情况下,其并不当然失去作为商标获准注册的可能性,该标识亦可以通过在市场流通、经营过程中的使用获得显著性。

根据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表明,

《这!就是街舞》系优酷、天猫、微博、巨匠出品联手灿星制作的街舞选拔类真人秀。《这!就是街舞》节目于2018年2月24日每周六20:00在优酷首播,于2018年5月13日收官。节目选用“明星导师+专业舞者真人秀”的全新赛制,颠覆所有传统舞蹈节目模式,通过“大海选”吸纳优秀街舞舞者,借街舞的内核重新定义年轻人的文化。同时,百度、豆瓣网等多家网络媒体对《这!就是街舞》亦进行了宣传报道。新京报评:“节目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小众流行文化圈层和专业的次元壁,就是一种胜利。”《这!就是街舞》节目在娱乐行业已经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据此,在案证据足以证明申请商标“这!就是街舞”经同名综艺节目的宣传使用,使申请商标获得了更强的识别性和显著性,若注册使用在第41类娱乐服务、电视文娱节目等服务上,可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具备了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故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情形。

最终,第27010414号“这!就是街舞”商标得以成功注册!

经历一番波折,优酷成功通过复审程序挽回了《这!就是街舞》节目商标权!这不仅是这档节目的胜利,更是优酷“这就是XX”一系列节目的阶段性胜利!据悉,优酷打造了一系列“这就是XX”命名的节目,如“这!就是原创”、“这!就是铁甲”,一定程度上“这!就是XX”已经成为了优酷的专属品牌!所以该系列的商标权势在必得!

这也告诉我们:商标驳回不意味着判了死刑,还可以通过后续程序如复审、诉讼等挽回商标!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转载请联系微信公众号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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