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5月31日8时),新版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将正式上线!新系统如何操作?下面,我们来学习!
外贸企业退免税操作流程!
新版系统提供智能配单和明细采集两个入口采集申报数据。
☑ 智能配单。业务量较大的外贸企业,可进入【智能配单】-【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报关单导入】,导入从电子口岸下载并解密的出口报关单数据,进行智能配单操作,系统会自动生成申报明细数据,减少手工录入。
☑ 明细数据采集。业务量较少的外贸企业,纳税人可以直接点击【明细数据采集】,手工录入申报数据。
下面以手工录入申报明细为例,演示操作流程。
Part 一
出口退(免)税申报基础操作流程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 我要办税 - 出口退税管理
2.点击出口退(免)税申报 - 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 - 在线申报
3.点击明细数据采集 - 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
4.点击“新建”按钮,根据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数据。
5.退税申报——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和批次,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
6.勾选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自检排位状态显示为“自检成功”。
7.自检情况显示疑点个数,点击具体的数字查看详细的疑点描述。
8.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按钮,将数据转为正式申报。
9.勾选数据,点击“打印报表下载”按钮,将报表保存至本地电脑后,进行表单打印。
10.点击申报结果查询页面,查看数据正式申报后的审核状态。
Part 二
新系统变化详解
1. 字段位数规则调整
2. 关联号及关联关系调整
3. 关单发票匹配关系调整
Part 三
常见问题
1. 问:增值税发票如何导入系统?
答:新的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增值税发票是自动同步到系统中,无需企业手动操作并且取消发票获取功能。企业直接到智能配单首页—基础数据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中查询是否有要申报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即可,无需手工操作。
2. 问: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里面勾选数据点击“报关单生成明细”按钮,提示“您勾选的数据中存在 '已生成' 的数据,请确认!”?
答: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界面已经生成过出口明细的报关单数据,无法再次生成,如需重新调整生成出口明细,需要先进入明细数据采集界面-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勾选需要重新调整的明细数据,点“删除”按钮,先删除数据后再重新回到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界面进行重新勾选。
3.问:生成数据时提示请先进行序号重排,应如何处理?
答:生成数据时提示“请先进行序号重排”,是因为明细中存在序号重复的情况存在。此时需要打开明细采集界面,然后点击右上角“序号重排”按钮后,“起始序号”填写“00000001”后,点击“确定”再尝试重新生成数据申报即可。
4.问:自检疑点提示“申报的关联号不符合编写规则”?
答:申报批次修改后,关联号编写规则中的批次需要同步进行修改,关联号编写规则应按照“申报年月(6位数字)+申报批次(3位数字)+流水号(1-8位数字)。
5. 问:智能配单时,找不到对应的报关单信息?
答:外贸企业做智能配单前需先对出口报关单管理中的出口报关单数据进行数据检查,检查通过后才可以进行智能配单。已经生成明细数据的出口报关单数据无法进行配单,需要将明细数据删除后,重新对报关单数据进行数据检查后进行配单操作。
6. 问:企业撤回申报申请表填写原申报序号时提示“撤回原因为 '申报错误申请撤回' 时,原申报序号应为空”?
答:外贸企业申报撤回申报申请表时,如果撤回原因选择“申报错误申请撤回”,想要撤回整个所属期数据时,原申报序号、凭证种类以及凭证号码可以不用填写,直接保存即可。
来源:厦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