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比亚(Libya)港务局要求:所有发往利比亚的货物,都必须办理利比亚ECTN NO.(货物跟踪号码),否则在起运港船公司无法正常出具海运提单,并且在目的港将无法清关和提货。我司是利比亚港务局在中国的签证机构,主要负责电子货物跟踪单ECTN/BESC在中国地区的申请受理和证书签发。
需要的资料:
1.申请表
2.海运提单
3.出口报关单
4.出口商会认证的商业发票
5.出口商经商会认证的原产地证书
流程:
2,收到汇款后,安排出具证书稿件
3,申请人审核稿件,可以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修改
4,稿件确认后我司会系统上传并提交目的港审批机构最终审核批复
5,ECTN批复后,我司会将批复的正本ECTN证书通过邮件/直发等方式发送给贵司,转发给收货人目的港清关使用即可。
注意:可以先提供订舱号或提单格式件,我司先出具ECTN显示在提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