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蓬位于非洲中部西海岸,横跨赤道线。执行自由贸易政策,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主要出口石油、锰矿砂和木材,进口最终消费品、机械设备、中间产品等。
1、清关文件要求
2)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发票上应由出口商签署原产地和价格声明:“兹声明,发票上所列商品生产于原产地×× 国,发票上的价格与出口国市场上通行价格相符。”
3)装箱单(Packing List)
4)原产地证明书
5)货物流转证明
6)活牲畜,新鲜肉和冷制 的肉罐头,需要有经官方认可的兽医出具的卫生检疫证书
7)对植物(整体和部分)、种子、土壤、化肥、堆肥,要 求提交1份植物检疫证书
8)BESC,即BORDEREAU DE SUIVI DE CARGAISON的简称,根据加蓬共和国法令,凡发货至加蓬共和国的利伯维尔港的货物都必须申请跟踪单(BIC/CRN),每一份提单都需要申请一份跟踪单。
A.跟踪单必须在货物装货前或装货时预先申请,跟踪单必须在装货后不迟于5个工作日内申请。
B.所有运往加蓬共和国的货物如没有跟踪单,将有可能在目的港被扣留或惩罚。
2、贸易法规
1)加蓬贸易主管部门是贸易部,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加蓬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政策、法规,负责相关进出口商品的管理,促进外商投资和工业发展,推动相关经济发展与合作。
2)加蓬法律体系比较健全,主要沿袭法国传统法律体系。贸易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竞争法》、《市场法》、《直接、间接税总法则》、《关税法》等。加蓬实行自由贸易政策,除有时对国内可以生产的食糖、矿泉水等实行数量限制外,允许各种商品自由进口。但出于保护本国企业需要,加蓬自2017年7月起暂停水泥进口。加蓬鼓励外商在加开办企业,并给予国民待遇。
3)任何商品的进出口均需检验、检疫。经济部下属的全国技术转让中心(CNTT)负责商品检验工作,农业部负责检疫工作。加蓬是中非经济货币共同体成员,实行共同的海关制度,共同体内部关税互免。在加蓬,货物的进口均需委托清关代理行办理清关、提货手续。
4)加蓬主要商品关税税率
生活必需品:5%;
原材料和设备:10%;
中间商品及多种商品:20%;
消费品:30%;
5)该国家不接受任何包装条款的电池件,包括内置电池。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因国家政策、海关要求均会不定时调整,建议提前与进口商沟通确认细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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