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以其简单而低廉的税制而享誉世界,使其成为世界上对商业最友好的司法管辖区之一。本文详细概述了香港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公司税制,利得税报税表和税收优惠。

香港的公司税制,或通常所说的利得税,遵循地域和统一费率原则。此外,政府已引入税收优惠措施,以提高香港的竞争力并巩固其在亚太地区投资目的地的地位。

香港公司税率:区域公司税制

香港实行地域征税制度换句话说,只对在香港经营某行业,业务或专业而产生或赚取的利润征税。利得税不适用于源于香港以外地方的利润。因此,如果您在香港经营业务,但利润来自其他地方,则无论利润是否汇入香港,您都无需缴纳利得税。

领土原则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您可能是香港居民,但如果您的利润来自其他地方,则您无需为这些利润缴税。同样,如果非居民从香港获得利润,他将有责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是否在香港经营业务以及利润是否来自香港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事实问题。但是,在香港法院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已审理过的案件中,可以找到有关适用原则的一些指导。请在下面阅读有关香港公司税率和利得税率的更多信息

统一公司税率:从2018/19课税年度起生效的两级利得税率制度

在香港,公司有两种利得税税率选择

单层公司税制

单层公司税制公司对应课税利润的税率为16.5%,而非法人公司的税率为15%。

两级制利得税制度

“两级制利得税”制度适用于公司和非法人企业,这是通过降低前200万美元应课税利润的税率来实现的。

两级利得税税率自2018/19课税年度起生效(即在纳税人于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财政年度),其目的是显着降低大多数纳税中小型企业的税负。大型企业(SME)。 

对于公司而言,首200万港元的利润将按当前税率的一半(即8.25%)征税,其余利润将继续按现有的16.5%税率征税。对于非法人业务,首200万港元的利润将按现行税率的一半(即7.5%)征税,其余利润将按现行的15%税率征税。

一组“关联实体”中只有一个“实体”可以享受两级费率。为此,该小组将需要确定哪个实体将从中受益并进行相应的选举。

香港公司税率:适用的税率如下:

 税率 
可评估的利润 法人团体 非法人企业 
首200万港元 8.25% 7.5% 
超过200万港元16.5% 15% 

2017/18课税年度的利得税一次性减免75%,每宗个案最多可减免30,000港元。

为了避免双重利益,应将以下企业排除在两级利得税制度之外:

选择优惠半率税制的企业(例如专业再保险公司,专属保险公司,公司财务中心和飞机租赁公司);由合格债务工具的持有人收取或应计为利息,收益或利润的款项的应课税利润,应已按一半的税率征税(即视情况而定,应为7.5%或8.25%);在香港有多家公司的情况下,只有一家公司有资格享受两级利得税制度。

优惠税率是正常利得税率的50%,适用于从香港发行的合格债务工具(QDI)接收或获得的交易利润和利息收入 ,以及专业再保险公司的离岸业务。

QDIs的利润已按8.25%或7.5%的税率征收,因此不适用两级税率的200万港元门槛。这意味着来自可疑投资者的应评税利润可继续享受所有此类利润的半价,同时,其非可疑投资者的应纳税利润中的首200万港元将按8.25%或7.5%的税率征税。

香港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适用于在香港运营合格境内和境外基金的利得税免税税收优惠包括以下内容:作为对高价值制造业投资的激励,最终用户拥有的与工厂特别相关的工厂和机械以及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新支出的100%冲销;营业场所翻新或翻新的资本支出的冲销期为5年;共同基金和信托的税收优惠;于1998年6月22日或以后累积在授权机构的任何存款所产生的利息免税(不适用于金融机构收取或应计的利息);100%扣除环保机械和环保车辆的资本支出;环保装置发生的资本性支出的100%利得税减免,如果该支出发生在自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自2010/11课税年度起,对购买环保车的资本支出进行100%的利得税减免;自2013/14课税年度起,对专属保险公司的税收减免,形式是对离岸风险保险业务的利得税减免50%;自2017年4月1日起,合格的飞机出租人/经理有权将其合格利润按企业利得税税率的一半征税。此外,合格的飞机出租人有资格获得税基减免,根据该税减免,仅对净租赁租金的20%进行评估,以补偿他们对飞机不享有的折旧津贴的权利;由2019年4月1日起,所有在香港营运的基金,不论其结构,中央管理及控制的地点,规模或目的如何,均可在一定条件下对指定资产的交易享有利得税豁免。基金在海外和本地私人公司的投资也可以免征利得税;自2018年4月1日起,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资本支出的利得税减免,即专利,专有技术,版权注册设计,注册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形图)权利,植物品种权和表演权

所得税基准期

香港的企业所得税是根据课税年度(YA)进行评估的。课税年度是截至3月31日(即4月1日至3月31日)的一年。因此,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一年被称为2018-19课税年。

通常,课税年的应课税利润是基于该课税年度内结束的会计期间。

如何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公司税报税表?

一般而言,香港税务局(IRD)会在每年4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司利得税报税表通常,公司会在收到PTR(利润税申报表)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延期,可以按以下方式延长截止日期:

正常发行日期 截至以下年度的会计年度 无代理/代理案件的正常提交日期 纳税截止日期 
下一个评估年四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4月1日至11月30日 5月2日根据评估通知中的规定,通常在纳税申报表的当年11月至次年4月之间。 
12月1日至12月31日 5月2日/ 8月15日 
1月1日至3月31日 5月2日/ 11月15日 

例如,

香港会计年度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通常PTR将在2019年4月的第1个工作日发布

公司财务年度在2018年4月1日至12月30日之间结束–不允许延期,必须在收到PTR后的1个月内提交PTR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政年度– PTR提交可以延长至2019年8月15日公司财务年度在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结束– PTR提交可以延长至2019年11月15日

对于新注册的企业,税务局将在营业开始之日或公司成立之日起18个月开具利得税报税表

公司必须提交完整的退货单,包括以下内容:

税务局发出的特定利得税报税表税务局发布的补充表格,用于您的税收数据和财务数据等。有关基准期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和损益表的核证副本显示应纳税利润(或调整后的亏损)金额如何计算的税收计算。注释和说明中指定的其他文件和信息。

小公司(定义为基期总收入不超过500,000港元的公司)仅需提交各自的利得税报税表和补充表。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5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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