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份以来,一场恐怖的新型新冠状病毒出现在大众眼中,并迅速席卷全球。新型冠状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因此,出门在外基本的防护手段必不可少,其中口罩便是必备物资之一。通过佩戴口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断新型冠状病毒在空气中传播的可能,极大地降低健康人群被传染的可能。但是,由于新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正处于节假日,因此很多口罩生产工厂并未上班,再加上隔离工作的影响,因此市面上也只能依靠口罩存货消费,形成了口罩短缺的情况。中国作为新冠状病毒疫情最早经历国之一,当前疫情已经得到了初步控制,出于人道主义援助,并为世界各国分享了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要点所在,同时也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数以千万的口罩物资援助。

但是,在2020年3月28日左右,荷兰的媒体报道中却频频出现指责中国援助的口罩质量难以保证这一情况。荷兰媒体在报道中掺杂了一定的个人情感,并且将这个问题小题大做,大有引发政治责难之势。这一情况也引起了中国的重视,我们给世界各国援助口罩物资的初心是好的,毕竟世界各国一起构成了地球村,一方面有难,理应八方支援。经过调查之后,我国发现,在对外援助的口罩中,其中的主要存在两种问题:其一,就是我国对外援助的口罩本身质量并无问题,主要是是由于国外口罩质量检测标准与我国有所不同;其二,就是我国的出口的对外援助口罩商品规格存在混淆情况,即医用口罩和非医用口罩两种不同规格的口罩掺杂了一起。其实,当前新冠状病毒疫情在国外肆虐,导致国外对口罩这种医用必需品需求量很大,但是由于没有做好相应的风险预警准备,所以国外出现了严重的口罩物资短缺情况。因此,为了紧急缓解国外口罩短缺情况,我国国内口罩生产加工工厂加班加点进行口罩生产,百忙之中难免出现纰漏,虽然情有可原,但是却被国外一些不良政客所利用。

因此,我国为了加强对于医疗出口物资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国外相关质检机构要求,出台了相应的口罩出口新规,并于4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包括口罩在内的医疗出口物资,在进行海关申报时,需要提供必要的电子声明,这个生命可以从海关部门官网进行下载,具体模板情况如下图所示。除此之外,为了确保这些出口口罩质量合格性,国外特定指定了46家专门的检测机构,所有出口的口罩物资必须要经由这些制定的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并提供CNAS检测报告,这46家指定检测机构之外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无效报告内容,不允许出口。由此可见,口罩在出口检测上也变得更加严格规范起来。其实,为了进一步规范口罩出口工作的实施,我国对海关部门的检测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所有的出口的口罩除了要提供必要的检测报告之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清关过程中必要企业信息。口罩需要专门的纸盒包装或者外在胶袋包,这些外在的包装要保证密封性,没有有拆封或者漏气的痕迹,否则也视为不合格的口罩产品,除此之外,每个独立的口罩包装中需要带有专门的合格证小标签,出口的外在包装以中性为主,禁止印刷有防疫物资或者口罩等明显字眼。希望相关口罩生产出口企业赶紧来了解一下口罩出口新规,力求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开展口罩生产工作。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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