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料件复出

定义与代码

加工贸易料件复出是指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的保税料件因品质、规格等原因退运,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废料退运出境

来料加工料件复出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265”,简称“来料料件复出”

来料加工边角料复出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865”,简称“来料边角料复出”

进料加工料件复出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664”,简称“进料料件复出”

进料加工边角料复出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864”,简称“进料边角料复出”

适用范围

加工贸易料件复出适用:

1.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的保税料件因品质、规格等原因退运,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废料退运出境

2.经营企业因加工贸易出口产品售后服务需要,请出口加工贸易手册项下进口的保税料件

本监管方式不适用: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剩余料件及边角料、废料复运出境后更换同类货物进口,监管方式为“来料料件退换”(0300)、“进料料件退换”(0700)

价格填制的规定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三十七、单价

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单位货值。

三十八、总价

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货值。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四十四、单价、总价  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填写

进料料件复出一定要与原进口价格一致嘛?

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贸易企业,有一批进口保税料件因合同问题需要复出,但由于汇率及料件存放于我司的时间较长,现在的单价与原进口的单价有差异,我司是否必须要按原进口的单价来申报料件复出?现在通关事务上,口岸海关对料件复出的单价与原进口单价的要求是必须一致的,但我司找不到任何有关以上描述的法律法规,请问是否有法规明文规定料件复出单价必须与原进口单价一致呢?

来源:上海特普沃德国物流转自网络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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