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环境保护局刊登一项最终规则,以实施美国国会于2010年针对进口及本地制造的复合木制品所订立的甲醛释放标准(载于《有毒物质控制法》第VI部分),并宣布此规定将于2017年12月生效。
该项规则包含五大方面条款:
一是规定2017年12月12日起,所有在美国销售、供应、要约销售、制造或进口的硬木胶合板(包括在硬木胶合板的定义范围内不获豁免的层压制品)、刨花板及中密度纤维板,必须符合甲醛释放标准;必须获第三方认证机构检定符合标准;必须附有标签注明产品生产商的名称(或其他身份识别资料)、批号、第三方认证机构编号,以及符合释放标准的声明。
二是2017年12月12日起,以有关产品制造的制成品,例如家具、木柜、地板、相框、玩具及建筑材料,必须附有标签注明加工商的名称、产品生产日期,以及符合释放标准的声明。
三是2018年12月12日起,进口商进口受监管的复合木制品或含有这些复合木制品的物品,必须符合《联邦法典》19 CFR 12.118至12.127对散装化学物质及存在于混合物及物品的化学物质的进口检定规例。
四是2023年12月12日起,层压制品必须符合硬木胶合板甲醛释放标准,亦须符合对复合木制品测试、检定认证及保存文件记录的相关规定。
五该规则还规定制成品,包括另外售卖给最终用户的组成部分,若只含微量的(144平方寸或以下)受监管复合木制品,不须符合对标签的规定,但仍须符合有关保存文件记录的规定及其他条款。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美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注意目的国规则要求,及时调整生产标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