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奥巴马总统签署了《复合木制品的甲醛标准法令》(以下称“该法令”)成为法律。本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修订了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并且 规定美国环保署(EPA)制定执行该法令的规章制度。
2016年12月,美国EPA公布了一项最终规定以实施《复合木制品的甲醛标准法令》。该规定包含有关在硬木胶合板-复合芯或硬木胶合板-单板芯(HWPW-CC或VC)和刨花板(PBs)、中密度纤维板(MDFs)中的甲醛排放标准、第三方认证程序、鼓励用超低排放甲醛基树脂(ULEF)和不添加甲醛基树脂制成的产品、产品标签、评审机构(ABs)和第三方认证机构(TPCs)的条款。甲醛排放标准与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公布的《有毒气体控制措施》(ATCM)控制甲醛排放第二阶段一致。
2017年7月,EPA公布了一则直接最终规定(DFR),允许在2017年12月12日之前生产的合规复合木制品和制成品,加贴《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第VI章合规标签。根据直接最终规定,只要符合要求,木板与制成品就可以自愿贴上合规标签。这将增强监管的灵活性,并促进供应链更顺畅地过渡且符合法规更广泛的要求,并促进复合木制品根据之前法规尽早进入商业。 如果在2017年7月26日前收到反在对评价,则此DFR将被撤销。
美国环保署(EPA)未收到反对评价。该直接最终规定将于2017年8月25日生效。
直接最终规定重点总结于下表
美国环保署, 40 CFR Part 770,直接最终规定,2017年7月11日
标签要求; 《复合木制品的甲醛标准法令》
范围标签
标签条款
生效日期
2017年12月12日之前生产的复合木制品和成品
可以加贴:《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标题VI》合规标签
2017年8月25日
(2017年7月26日前未收到反对评价)
SGS能够为您提供包括美国加州、全美国和国际市场上复合木制品中甲醛排放的认证、分析测试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