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橡胶、生皮、皮毛、原木、板材,这些行业注意了:海关再次“松绑”,调整商品监管要求。
1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号公告,调整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监管要求。
193个税号分别涉及《税则》以下章节:
第40章 橡胶及其制品
第41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第44章 木及木制品;木炭
第51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193个税号的具体调整内容略有不同,分2种情况:
1.第40章的2个税号直接取消了进口商品检验和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调整后的商品监管要求为“无”。
这2个税号及对应商品是:
2.第41章、44章、51章的191个税号取消进口商品检验,调整后的商品监管要求仍分别保留“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第41章的34个、第51章的19个税号)或者“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第44章的138个税号)。
取消进口商检,保留进出境动检的53个税号及对应商品是:
第41章的34个税号包括了牛皮、驴皮、羊皮、猪皮等,既有生皮,也有经鞣制的皮。
税号及对应商品:
第51章的19个税号包括羊毛及其他动物毛,既有未梳,也有粗梳、精梳。
税号及对应商品:
取消进口商检,保留进出境植检的138个税号包括杉木、松木、樟木、柚木等,既有原木,也有板材。
税号及对应商品是:
再次提示橡胶、生皮、皮毛、原木、板材的进出口企业:
1.第9号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2.调整的商品监管要求仅针对列名的商品,企业应准确掌握公告具体内容;
3.企业应正确申报商品编码,才能充分享受到“松绑”,申报税号错误的话,不但是可能无法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而且还可能带来申报不实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