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外贸人经常会说“外贸在走,单不离手。”外贸生意好,订单势必不少,而各种海关的申报单据项目数量也是不在话下。当前,作为一个资深外贸人,怎么能够少了与各种报关单证打交道的机会呢。很多熟悉报关的外贸老鸟或许知道,放在之前,那报关繁琐,没有一点专业的知识还真是不行,报关和报检是分开的,两种不同的申报方式在项目内容上和规则上还有诸多不同,而且为了一个相同的项目,还需要来回跑,真是令人身心俱疲啊。然鹅,这种情况在2018年8月1日之后终于结束了,为什么呢?因为报关和报检终于融合成一个项目内容了,就是我们当前在外贸领域经常会听到的一个专业名词,“关检融合”,听听词汇都觉得美啊。
当然,海关对于关检融合操作条例的推出,并不是漫无目的的,而是有条理、有计划、有步骤的,从而推动关检融合的顺利实施。当2018年8月1日关检融合条理正式实施的时候,其实很多地方的海关甚至是一些外贸人都是多见不怪的,主要是由于以下两点原因:其一,就是提前预热,为了让大家尽快适应关检融合,海关早在2018年8月1日之前就曾放出过类似操作的消息,其二,就是操作预热,在2018年7月份的时候,已经分三个批次开始了关检融合的试运行。其中,7月23日时期的为第一批次的试验海关,主要参与试验点中的为北京和天津的海关;第二试验批次主要始于7月25日,总共有包括石家庄和呼和浩特等在内的11海关地区,而在7月27日的时候,关检融合已经逐步开始了在全国进行推广的征程。
那么,关检融合几家欢喜几家愁,其中不愿意接受新事物的外贸人或者企业自然是叫苦不迭,感觉好不容易适应之前的报关申报方式,但是现在因为之前的报关方式变化了,现在还要重新适应新的。但是比起这些不愿意改变的,更多的人还是非常乐意接受关检融合的改变的,因为关检融合给外贸人的海关申报工作以及海关工作人员的单证审核效率带来了很大的提升影响作用,其所起到的积极影响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那么关检融合到底发生了那些变化又带来了那些好处呢?
首先,在项目内容上进行了汇总和缩减,原有的申报项目得到了精简融合,其中报关和报检项目上一些重合的项目内容,包括一些项目代码以及单证等内容,都进行了积极的合并,其实这种项目内容的精简,给我们外贸人相关海关申报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性。除此之外,在申报系统上进行了优化升级,“互联网+海关”也逐渐推广开来,给海关项目申报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也给外贸人申报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平时一些海关项目内容申报,基本上只需要一次我们便可以完成相应的海关单证申报工作了,再也不用像以前一样来回因为这个同一个内容的申报而来回跑了。
其次,通过一系列改革,关检融合工作正在朝着“ 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 的目标稳步发展前进。针对关检融合统一后,企业应了解以下这些变化。
一、新报关单的进入方式变化
现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入新报关单:
1、从“ 单一窗口” 标准版门户网站进入登录界面;
2、“ 互联网+海关” 门户选择“ 进出口货物申报” 。
要使用新报关单,首先的进行用户注册管理,然后进行企业资质备案并办理卡介质。其中,过去使用的企业资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申报单位资质、报关人员资质)已经进行合并,对于新企业需一次注册报关报检备案,对于存量单一资质企业需补全资质备案。
二、商品编码填制要求变化
填报由 13 位数字组成的商品编码。前 8 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确定的编码;9/10 位为监管附加编码,11-13 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码。
三、新增境外收发货人填制
境外收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对于 AEO 互认国家(地区) 企业的,编码填报 AEO 编码。
其中,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发货人的,名称及编码填报“ NO” 。内销、后续补税的情况如可以确定境外收发货人的需要如实填报。名称一般填报英文名称,检验检疫邀请填报其他外文名称的,在英文名称后填报,以半角括号分隔。AEO 编码填报样式按照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填报。
关检融合是我国贸易经济发展进步提升的表现,不仅方便了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同时也为海关部门工作的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当前也希望各个外贸企业能够仔细学习一下国家推出关键融合之后的详细规定内容,毕竟以后用到的都是一张报关单了,熟悉一下,对于我们更好的展开外贸业务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