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以来,一家至今未谋面的出口企业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向我们反映出口货物查验时,因为0.1mm的误差遭遇的一系列问题。
以下是来往邮件摘录,隐去了企业、海关以及代理企业的名称以及具体货物品名等信息。
5.24企业来信一
尊敬的X老师,
非常荣幸在阿里论坛看到您的文章,现有一些疑惑希望X老师不吝赐教。
我司生产经营XXXX,主要出口XX市场。
最近5.14日刚走了一个小柜子,就一个尺寸的XXXX,碰到海关查验,因报关单上的尺寸(XXX抬头,XXX系统出单证,以mm为单位)和木箱上面的尺寸(英寸,给客户看的,不是必须项)换算差0.1mm,被扣货。
然后货代就反馈需要交6000元搞定,一分不能少;我们觉得这0.1mm不是问题,接受不了,然后当天下午3点多就告知已经被扣货,具体等通知。
然后就是5.21日申请复查,复查结果出来没有问题,5.22又被告知要进稽查科,截至到今天无其他进展...
然后我们就总结经验,以后再碰上查验,涕泪,拿钱搞定!!!真的是很愤怒但是又很很无奈的决定。此单已经拖了2个船期,还不知道要产生多少查验费,滞箱费等等等等,最主要的是跟客户的交期延后,我们丧失信誉,并且产生赔偿。
希望X老师能给以指点,万分感谢!
此致!
5.24复函一
您好!来函收悉。
对于您公司的遭遇,深表同情。在被要求交钱“搞定”时坚持没有同意,值得赞赏!
关于此事,因不掌握更多信息,仅就您介绍的情况,提出以下建议,请参考:
1.就个人经验来说,仅0.1mm的换算差,就做扣货、移交处理,如果属实,则海关查验关员掌握过严,这么严格的尺度到其他部门处理时未必能得到支持,否则,请考虑是否有货代与关员串通的可能性,建议要求货代提供海关验货单据、移交处理决定等文书。
2.如果确实移交,应当是“缉私科”而非“稽查科”处理,建议根据相关文书上的联系方式主动联系缉私科,落实是否已经移交,并解释说明问题,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交保放行。不过,因为是以XXX名义申报,这个过程需要XXX出面协助。
3.如果XXX确实因此受到海关处罚,建议保留相应证据材料,准备应对XXX可能对您公司的索赔;如果最终没有受到处罚,建议吸取此次教训,严格按照海关申报要素要求,统一报关单证和实货的相关项目内容。
4.如果处理事件过长,建议可拨打通关地12360海关热线反映,说明换算导致相差0.1mm的具体情况和对扣货、移交处理的不理解,以及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但请注意,反映情况时需提供准确的报关单号、查验意见和处理过程等信息。
5.尽管因为查验导致了目前的损失,但是,仍然不建议今后“拿钱搞定”的做法,万一再遇到类似事件,建议在落实清楚查验问题的前提下,坚持不予配合“拿钱搞定”,而且要注意留存货代等要钱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向海关12360热线反映。
以上建议请参考。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5.24企业来信二
X老师,
非常感谢您及时的回复。
1. 现在报关行的回复就是让提交产品图纸、合同、清单等资料。目前是已进“缉私科”,报关行反馈因为已经进入“缉私科”,海关会有1000元左右的罚款。
2. 打了XXX-12360,没有实质性的建议,解决不了问题。
3. 最初扣货后,货代给我们的反馈是因为我们用了XXX的抬头,说XXX是海关严查对象,见附件他们给的截图“XXX的海关信用”
4. 请问可以付费请您帮忙调查这个事情吗?我们想了解清楚这个事情究竟是哪个方面出了问题,这样我们以后好吸取经验教训。
我们企业的出口产品是XXX及相关XXXX,一直诚信经营,如实申报;海关查验我们也碰到过,如果是我们的问题,我们会积极配合查验,提交资料;但第一次碰到需要花钱并且这么麻烦的查验。
此致。
5.24复函二
您好!来函收悉。
几点建议:
1.如果提到“1000元左右的罚款”,根据个人经验,应该是按照“影响海关统计”的情形进行处罚,也就是不涉及任何税款、证件等其他违法的情况,是所有海关处罚中最轻的(警告除外)。
2.既然是针对XXX,也就应当督促XXX出面处理。据我了解,XXX代理客户太多,确实难以逐一落实实际货物情况,导致频繁出现问题,海关自然高度关注。
3.督促XXX妥善处理的要求可以有几个:一是交保放行,减少场站费和延期交货的损失;二是争取免予处罚或者仅作警告处理;三是争取改单。由于以XXX名义申报,所以上述争取工作均必须由XXX出面。
4.我在XX,代理此事从时间、空间和费用上都不大现实,建议目前抓紧督促XXX妥善处理。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5.24企业来信三
X老师,
收到回复,非常感谢!
那我们先按照您的建议去争取尽快放行通关。
如有需要法律咨询帮助,我会及时与您联系请求协助。
再次感谢解惑!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致!
(此后,企业通过电话与我们联系,沟通处理情况)
6.17企业来信四
X老师,
又来讨教您了。
还是我们这票被查验的货,海关检查了2次都没事,我们也去人了,现在到删单重报的环节了。
结果现在是车队卡着提离港区证明,让我们付超期用箱费,但又没有具体的费用列表给到我们,还说可能要压一些费用,其他的费用见下列表。
(此处企业提供了一张图片,是一份手写在报关单空白处的明细:
理货50元
复查专用封100元
注销费300元
专用封100元
复查代办费300元
在港证明20元
代办费300元
待处理600元
提离港区250元
查验费290元
解锁费300元
XXX(疑为某公司名)20元
共2630元)
请教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盼复,谢谢!
6.17复函三
您好!
一、海关查验是不收任何费用的;
二、海关目前在推行一项改革试点:查验无问题的政府买单,也就是查验无问题的相关港上产生的费用海关出。我不是特别确定XXXX是否在推行这项改革,如果有疑问,还是建议拨打海关热线XXX-12360咨询确认;
三、目前列出来的费用是否合理,我无法给出有法律依据的明确意见,个人感觉有合理收费,当然也有不合理收费,因此,建议无论是哪一方要求的费用,要坚持要求出具费用明细和发票,后续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
四、现在是以扣货相要挟,建议衡量利弊得失再决定下一步动作。
个人对您公司的遭遇也很气愤,但目前来看海关方面未见明显的问题,推测是相关企业打歪主意。处理的要点一是仔细查看相关的委托代理协议,无论是我们签的,还是XXX签的,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二是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包括单据和电话、微信等。
邮件摘录到此。
不知您看了上述邮件作何感想。企业5月12日申报出口,5月14日查验,查验出的问题是包装箱上的尺寸(以英寸为单位)换算成mm时,与申报的以mm为单位的尺寸相差0.1mm。企业拒绝“交钱搞定”,被移交,后复查确定无问题,距离申报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删单重报后又被车队要求各种费用,请注意,上面明细列明的2630元还不是全部,货物现在还没有出口。
在优化通关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的大环境下出现这样的“惨案”,实在令人唏嘘。
在这件事中,企业当然是最可怜的,因为企业所在地与出口申报地相差千余公里,企业实地到口岸处理的成本远远高于可能的利润,而事态的发展,不仅使企业耽误交货期,信誉受损,可能的利润也成了空,而且最终还是要到申报地处理,海关确定没有问题了,还要面对后面的各种费用。
对0.1mm的不理解,对各种费用的不接受,对企业利润和信誉双重损失的悲愤,这些情感夹杂在一起,不知道有哪家企业能够感受得到“贸易便利化”这5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