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商标申请量剧增,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不断提高申请门槛和审查力度,这就意味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几率大大增加,今天积特就跟大家聊一下常见的美国商标驳回理由及解决方案~

美国商标注册被驳回的理由总体上可以分为“非实质性驳回理由”和“实质性驳回理由”两部分:

非实质性驳回理由

1.商标申请信息填写不规范

申请人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基本信息有遗漏或错误填写,审查员一般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补充及更正。常见需要补正的内容有:

①正确提供收件人邮箱、地址或指定执业代理人信息

②添加对商标的描述

③指明商标是否具有含义

④指明商标是由标准字符组成还是带有设计效果

⑤对商标中所含的外来词提供翻译

⑥申请人名称和法人实体填写不一致

⑦商标图样不清晰

解决方案:

根据审查意见补正即可。

2.使用证据不符合要求

美国商标注册遵循使用在先原则,在申请美国商标时,美国商标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若使用证据不符合要求也会被驳回,常见的使用证据问题有:

①提交的使用证据上没有清晰展示商标;

②使用证据上的商标与提交的商标图样外形有差异;

③使用证据所展示的商品或服务与申请的商品或服务没有关联性;

④使用证据是经过电子处理人工合成的,属于伪造的使用证据,不能证明商标在商业上的实际用途;

⑤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符合要求,如提供广告资料作为商品使用证据(广告资料只能用作服务类证据)。

(驳回通知截图)

解决方案:

替换符合要求的使用证据,若没有可替换的使用证据,则需要向审查员阐述已提交的使用证据符合要求。

小tips:

美国商标局可接受的使用证据有哪些?

A.真实印有商标的产品图片

B.真实拍摄的产品和产品包装的图片

C.印有商标名、产品名、产品描述、售价等信息的包装/吊牌/标签

D.带有品牌名字、购物车、上架日期、美元售价、产品信息描述的销售链接

提交使用证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A.使用证据中显示的商品/服务必须在申请范围内,不能超出原申请范围;

B.使用证据必须是全英文,如有英文外的文字,须提供英文翻译;

C.使用证据上的商标要清楚显著,且必须与申请注册的商标一致;

D.使用证据必须提供真实的产品照片,不要提供伪造的PS使用证据图片,一旦发现即会被驳回申请;

E.销售链接上传的产品图不要直接使用别人的产品图,不然会被驳回。

将申请基础更改为“意图使用”,如果在注册商标时还没有开始使用自己的品牌,积特建议大家选择意图使用申请,这样能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真实且有效的使用证据,大大提高商标的注册成功率。

3.商品/服务描述模糊不够清晰

美国商标虽然也是采用尼斯商品分类,但往往会比尼斯分类更加细化,注册美国商标时商品或服务的描述如果过于含糊或范围过于宽广,也会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

解决方案:

①一般审查员会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给出修改意见,卖家可根据修改意见更改商品/服务描述;

②若觉得审查员的修改意见不符合核心经营业务,可以替换更具体、清晰、精准、简明的描述,替换后的商品/服务描述不能超出原有商品/服务的范围;

③若没有可替换的描述,可以通过描述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功能和作用,让审查员知悉及了解所申请商品或服务,以使答审顺利通过;

④如需要限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并非申请人主营业务项目,而且主营项目相关商品服务已经获得核准,申请人也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除

实质性驳回理由

1.存在近似商标

文字字形、读音、含义,或图形的构图、颜色、外观或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近似,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都有可能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驳回通知截图)

解决方案:

商标差异的精细化论证,如对商标形、音、意做出解释,强调双方在商品功能、用途、销售途径、目标群体等差异;

提交商标在美国真实使用证据材料,例如如销售数据、参展资料、广告宣传资料等能够证明商标已大量使用并且拥有一定知名度,不易对消费者造成混淆。

积特成功处理案例分享:

我方客户委托积特申请注册名称为“abbcde”的美国商标,审查员以存在近似商标在先申请为由下发“近似混淆”驳回通知。

收到驳回通知后积特团队立即着手复审抗辩,经过与美国律师的多番研讨,我们决定采取

【删除近似小项+保留部分小顶做不近似答辩】的处理方案,不近似答辩主要从商标相似性、产品相似性两个方面进行复审抗辩:

1.商标相似性-外观、读音、含义、商业印象等,我方客户的商标能让人联想到宠物相关内容,具有一定的显著性,跟引证商标在外观、含义、商业印象等的近似混淆程度低;

2.产品相似性-我方客户商标删除近似小项后剩余宠物玩具,跟引证商标的泛义玩具存在一定区别。

通过对比商标和产品差异,积特的复审抗辩得到美国商标局的认可,我方客户的美国商标最终顺利注册。

2.缺乏显著性

商标包含通用名称、仅具有描述性或仅能直接表示产品功能、用途等特点,一般会被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性。

解决方案:

①可以从商标的设计进行反驳,说明商标设计的独创性、创意组合等;

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商标在商品/服务上经过长期使用及推广宣传后,商标具备“第二含义”,进而拥有足够的显著性;

③同意审查员建议,放弃商标部分专用权或在副注册簿上登记

3.放弃专用权

商标含有常见通用词、行业通用词、商品名称等的一些词汇,这类词汇为大家所共有,需要放弃专用权。

(驳回通知截图)

解决方案:

这种情况通常申请人需要接受审查员的意见,声明放弃商标部分专用权。如不想放弃,也可以递交争辩性观点及相应的证据支持(但该类答审成功率较低)。

以上就是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常见原因及解决方案,了解清楚不仅能在遇到商标驳回时更好应对,也能提前做好规避提升商标通过率,毕竟被驳回必定要耗费时间或金钱成本。

在注册美标时遇到问题不知该如何解决,又或是有注册需求,都可留言~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8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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