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利时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在比利时,商标异议的受理机构是比荷卢知识产权局(Benelux Offi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BOIP)。该机构负责处理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的商标注册及相关事务。
二、比利时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比利时商标异议制度的关键在于“公告期”。在比荷卢知识产权局(BOIP)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并认为符合条件后,会将该商标在官方公报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两个月。这两个月就是相关利益方提出异议的黄金时间。
三、谁可以提出异议?
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意提出异议。根据比利时商标法,以下主体有权在公告期内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
①在先商标权利人:其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的商标与公告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②享有声誉商标的权利人:即使商品/服务不类似,但公告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不公平地利用或损害其声誉的。
③其他在先权利权利人:例如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公告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侵犯其权利的。
四、比利时商标异议理由
提出异议需要具备法定理由,主要包括:
相对理由:即与在先权利冲突,例如商标近似、商品/服务类似、容易导致混淆等。
绝对理由:即商标本身不符合注册条件,例如缺乏显著性、违反公序良俗等。
五、比利时商标异议程序
提交异议申请:异议人需在公告期内向BOIP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异议答辩:BOIP将异议申请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可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证据交换:双方可就异议理由和答辩意见进行证据交换。
审查裁决:BOIP将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维持或驳回商标注册的裁决。
司法救济:对BOIP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比利时法院提起诉讼。
六、比利时商标异议程序的主要阶段及其大致时间
1. 异议期(2个月)
商标申请公告后,第三方有2个月的时间提交异议申请。
2. 异议提交与答辩(2-6个月)
异议方提交异议申请后,商标申请人通常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答辩。
双方可能多次交换补充材料,这一过程可能延长至6个月。
3. BOIP审查与裁决(6-12个月)
BOIP对异议进行审查,可能要求双方提供更多证据或陈述。
最终裁决通常在6到12个月内作出,复杂案件可能更长。
4. 上诉(可选,6-12个月)
若任何一方不服裁决,可向比荷卢法院上诉,上诉程序通常需要6到12个月。
总结:
简单案件:6个月到1年。
复杂案件:1到2年,甚至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