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完成商务、发改以及外汇部门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手续后,相关事后申报事项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今天的文章将详细阐述ODI备案完成后,企业需要履行的部分事后维护工作,以确保合规性和投资的顺利进行。
01
ODI备案后续维护要做哪些工作?
如您的 ODI项目已经办结,关于境外投资资金出境后的月报、年报公示、外汇年检(ODI存量权益登记)等事项,以下需要提醒您:
1. 关于本项境外投资投资主体在每次完成购付汇后,需及时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业务平台企业端(
2. 投资主体需要按规定参加商务部规定的境外投资年报工作及外汇管理部门规定的年检(ODI存量权益登记),年报工作一般为每年的5-7月(资金出境后的次年),具体时间请关注安徽省商务厅网站信息发布,年检(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请登录外汇管理部门网站查询。
3. 投资主体需要按规定参加外汇管理部门规定的年检(ODI存量权益登记),时间为自明年起的每年6月30日前,年检(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请登录外汇管理部门网站查询(详见业务登记凭证的重要提示)。
4. 项目完成后需要按照发改委的要求登陆国家发改委系统完成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详见备案通知书正面。
5. 及时向项目投资地做报到登记。
02
商务部门
一、月报(及时报告)
①时间规定
每笔投资款项汇出次月15日之前填报
境外报到:
境外企业需于使领馆/中联办完成报到登记,于报到后10个自然日填报数据
②相关要求
1.若未实际出资可以不做填报
2.多主体同时投资同一个境外项目,只填报一次,由占股比最大的主体填报
3.2019年7月1日后审核通过的中方持股比例<10%的境外企业名单,进行小比例月报,>10%正常办理月报
境外报到:
于报到后10个自然日内线上填报报到登记情况并上传回执境内投资主体领投须填报
二、半年报(定期报告)
①时间规定
一年2次:一般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的前1-2个月,分别填报对应半年度数据,具体通知以每年官方公布时间为准。
②相关要求
1.当年完成ODI备案,当年即填报
2.6月30日前完成备案,当年需填写两个半年报
3.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当年填写一个半年报
三、年报(定期报告)
①时间规定
次年起每年6月20日前申报上一年度数据,申报起始时间每年有具体通知,一般为4月-5月左右。
②相关要求
多主体同时投资同一个境外项目,只填报一次,由占股比最大的主体填报
03
发改委(及时报告)和外汇管理局
发改委
一、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①时间规定
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填报
②相关要求
未出资可不填报;
多家主体同时投资同一个项目,且联合申报的,由领投主体申报;分开申报的各主体分别申报
项目完成,是指:
1.项目所属的建设工程竣工 2.投资标的股权或资产交割
3.中方投资额支出完毕 4.其他情形需进一步与发改委确认
二、重大不利情况报告
①时间规定
一年2次:一般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的前1-2个月分别填报对应半年度数据,具体通知以每年官方公布时间为准。
②相关要求
1.境外投资过程中发生外派人员重大伤亡
2.境外资产重大损失
3.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外交关系
4.其他情形需进一步与发改委确认
外汇管理局(定期报告)
一、时间规定
次年起每年6月30日前需申报上一年度数据,开始申报时间每年有具体通知,一般4月-5月左右
二、相关要求
1.境内投资主体各自持有自己100%境外第一层级公司的,各自均需要填报
2.多家主体同时投资境外第一层级公司的,可由任意一家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其他家无需再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