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本月截止!只要做过ODI(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主体)FDI(外商投资企业)SPV(个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都需要进行年报申报或存量权益登记!逾期未报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业务管控甚至罚款!


一、2024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要点


1.重点


FDI“多报合一”年报时间:2024.1.1-2024.6.30

ODI/SPV存量权益登记时间:2024.1.1-2024.6.30


2.ODI存量权益登记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可通过自行申报/银行代为申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llpmyyexfx_.rf?_ckb_osyr.ks?y)进行登记。

报送主体:202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主体(含金融机构、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什么是ODI境外投资备案?简单来说,我们国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ODI)。


近几年,不论是外贸企业还是跨境电商,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作为境内机构(非个人)的境外投资合法途径之一,如果您有ODI备案问题,欢迎咨询小贸。小贸出海ODI境外投资备案一站式全流程高效办理,新设海外子公司、海外并购/参股、资金合法进出入境都可以办理。


3.FDI年报“多报合一”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外商投资企业(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_c.jl_ckb_os)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报送主体:2023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注: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包括境外直接投资(ODI)和境内直接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其中,2020年起调整境内直接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方式,并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报合一”年报。


二、超时、错报、漏报会怎样?


超时未申报:截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未按要求完成存量权益登记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外汇局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业务进行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如:境外直接投资、利润汇回、境外放款等)。


企业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合理理由后,外汇局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错报、漏报:2024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2024年7月1日后,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zllpmyyxejj/c_gkfokg_ckb_os)进行补报或更正。


三、2024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指南


1.ODI存量权益申报(含SPV)


申报流程:


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llpmyyexfx_.rf?_ckb_osyr.ks?y


进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登录界面企业登录机构代码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用户代码:quanyidj初始密码:20150101Aa,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


2)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数据申报”-"ODI存量权益“-“ODI存量权益登记”。年份选“2023”,点击“查询”按钮,选中未申报记录,点击“新建/修改”按钮,完成全部信息填报,点击“保存”即可。


3)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应联系银行(可为开户行或办理外汇登记的银行等)通过银行端口进行申报。企业申报ODI存量权益登记时,若有申报信息,但内容为灰色,系统显示无法申报,此类情况一般因操作错误导致,请输入年份点击查询,选中一条,点击新建。如仍无法申报,请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处投资管理科柜台查询处理。


注:操作步骤可参照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首页“常用下载”【资本项目业务(企业版)】企业ODI存量权益登记功能操作指南



温馨提示:


1.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即使尚未注资(出资)或未发生业务,也需要进行ODI存量权益登记。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投资企业,应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存量权益登记责任股东;若持股比例相同,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一个作为存量权益登记责任股东。


3.请认真阅读填写须知,填写《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务必准确填报“境内股东持股比例”,填报币种为美元,如境外投资企业系由境内多个投资主体持股,应合并计算所有中方股东持股比例。提交保存过程中如遇提示“中方投资者持股比例不符”,请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并保存。


4.部分易填错数据项填报规则:“境外投资企业应付中方股利”填写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给中方的股利。“归属于中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余额”按中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后填写。


5.境内投资主体应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外汇局对数据填报异常情况跟踪处理。


6.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2.FDI年报“多报合一”


申报流程:


1)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_c.jl_ckb_os)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3)选择通过“联络员登录”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4)点击“年度报告填报”

5)逐一填报左侧导引条下的各项信息,外商投资企业需重点填报“外商投资年度报告表”


温馨提示:


1.未按要求报送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2024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资本项目项目信息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补报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年报信息,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办理。


3.目前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和企业端)FDI存量权益权益模块的查询、登记和修改功能均已开通,银行可通过相应功能为企业查询、登记和修改FDI存量权益数据。


4.请认真阅读填报须知,重点关注“应付外方股利”“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的数据填报规则。资产负债情况页面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万元,所有选项都有逻辑校验功能,所填数据必须符合系统要求的逻辑规则。


5.境内投资主体应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外汇局对数据填报异常情况跟踪处理。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6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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