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拼多多二季度毛利率下降6.19% 主要来自Temu

8月31日消息,拼多多发布了2023年第二季度财报,季度收入523亿元,远超市场预期的432亿,同比增速66.3%;季度经营利润127亿,同比增速46.2%,经营利润率24.3%。

根据草根调研和预估,TEMU二季度创造了大约26亿美元GMV,净收入大约3亿美元,即大约21.6亿元,经营亏损大约50亿。此外,TEMU项目进展超预期,去年四季度刚刚开始推出的新业务,短短3个季度过去,已经在100多个国家落地生根。剔除TEMU项目带来的大约21.6亿元收入(去年Q2尚未开始),可比部分业务的收入同比也达到了59.4%,仍然是非常恐怖的增速。

二季度,拼多多毛利率较上一季度下降6.19%,至64.25%。据业内人士推测,拼多多的毛利率下滑主要来自其出海电商业务Temu。

来源:走马财经

2.消息称Temu或将于9月上线马来西亚泰国越南新加坡

8月31日消息,Temu日前上线菲律宾后,或将在9月陆续登陆马来西亚、泰国、越南、新加坡。

来源:雷峰网

3.华贸物流: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3.51亿元

8月31日消息,华贸物流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61亿元,归母净利润3.51亿元,扣非净利润3.4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亿元;报告期内,华贸物流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86%。分产品来看,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中,跨境综合物流收入61.3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3.50%;特种物流收入2.95亿元,同比下降42.43%,占营业收入的4.49%。

来源:中国证券报

4.Wish A+物流计划关闭商户平台订单移除功能

8月31日消息,Wish商户平台发布通知,北京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10时起,A+物流计划进行了以下两项更新。第一,商户平台上的订单移除功能关闭,商户平台此前支持商户通过"订单"-"未履行的订单"页面上的"解绑A+物流计划"选项,将美国和芬兰路向订单从A+物流计划移除,8月30日上午10时起,此解绑路径将被关闭。第二,为更好地支持商户通过A+物流计划配送订单,以下产品被纳入发运范围中:单瓶容量不超过150毫升的液体产品;太阳镜;成人用品;新型冠状病毒防疫类产品。

来源:Wish商户平台

5.4PX成Joom物流揽收新服务商

8月31日消息,Joom商家中心发布消息称,Joom物流将揽收业务移交给新的服务商—递四方(以下简称4PX)。从8月31日起,4PX将取代宝莹为卖家提供揽收服务,4PX将上门揽件,并将包裹送到均辉东莞仓库。

来源:Joom商家中心

6.TikTok Shop更新退货退款流程

8月31日消息,TikTok Shop发布退货退款流程的更新,公告称,自2023年8月28日起,在收到退货商品后的2个工作日内,卖家必须确保评估完所有退货请求。

如果卖家未能在该评估期内评估退货请求,那么平台将自动批准这些退货请求。TikTok Shop称该评估期不得延长,若卖家仍未收到退货,那么卖家可选择联系TikTok Shop支持团队寻求补偿。

来源:跨境指南Cpsea

7.美客多计划投资16亿美元优化墨西哥物流网络

8月31日消息,美客多(Mercado Libre)宣布将投资16亿美元扩大其在墨西哥的物流网络。其中包括购置一架新的货机。

美客多新租用了一架波音737-400飞机,这使得其每天能够多运送14000个包裹或17吨货物。此外,新货机将与该电商巨头在墨西哥已有的另外三架货机一起飞行,运送消费者的商品。

该公司表示,这笔投资还将用于改善美客多位于克雷塔罗的物流中心,以及推广其在线支付平台Mercado Pago的广告策略。

来源:AMZ123

8.亚马逊正式取消轻小商品计划

8月31日消息,亚马逊正式关闭美国站的轻小商品计划,届时新的低价FBA费率生效。公告指出,多年以来,亚马逊物流(FBA)轻小商品计划为卖家提供了一种选项,让他们可以通过将低价轻小商品注册到该计划中来享受较低的亚马逊物流费率。而在终止美国亚马逊物流轻小商品计划后,作为替代,自2023年8月29日起,美国亚马逊物流将针对价格低于$10的所有商品推出较低的亚马逊物流费率。

来源:电商报

9.联邦快递明年起将提高运费

8月31日消息,联邦快递(FedEx)宣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运费,联邦快递美国国内、美国出口和美国进口服务的运费将平均上涨5.9%。

来源:界面

10.三部门: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8月31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一条中的“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调整为“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

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其他规定仍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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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跨境电商物流百晓生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4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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