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对新西兰颜色商标申请的颜色要求进行了更新。在开始对整个知识产权进行审查之前,申请人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颜色商标与有颜色的商标是不同的,那么颜色商标申请有哪些要求呢?
在之前的文章中小微给大家介绍了新西兰商标制度,今天小微带大家了解下新西兰颜色商标申请更新的主要内容。
清晰的图示
现在新西兰《2003年商标条例》第42条(1)款(b)项规定:提交申请时必须包含商标的清晰的图示。如果颜色未包含在初始申请中,那么在申请审查过程中很可能是无法纠正的,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则不会被分配申请编号或申请日。
颜色说明
提供可被接受的颜色说明,说明还应包括如何使用该颜色的内容,具体形式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
显著性
本次更新还涉及显著性问题,这也是商标不予注册的一个绝对理由。一般来说,在没有大量使用的情况下,单一颜色的商标不具有显著性。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的颜色组合商标则不具有足够的固有显著性,并且需要一定程度的使用证据才能被接受和注册。某些颜色在某些行业中被广泛使用,因此,即使有使用证据也不太可能被注册。但是,对于能够或不能注册的内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申请都必须根据其自身的情况逐案考虑。
以上就是小微给大家介绍的新西兰颜色商标申请更新的主要内容。颜色比文字或视觉元素更容易让人感知,也更好记忆。总体而言,颜色商标的发展潜力确实很大,如果申请人希望保护颜色商标,可尽快做好准备并提交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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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