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联合国贸发会成立,倡议支持发展中国家贸易,建议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施这种优惠关税待遇。随后,WTO给予了积极响应。

1978年8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把『最惠国待遇』定义为:『给惠国给予受惠国或者与该受惠国有确定关系的人或物的优惠,不低于该给惠国给予第三国或者与该第三国有同样关系的人或物的待遇。』

自1978年普惠制实施以来,全球先后有40个国家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其中大多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如欧盟成员国及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等。中国也积极利用普惠制扩大向发达国家的出口,在外贸增长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0年1月24日,美国国会批准中美贸易协定,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

上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曾逐年审议中国的贸易最惠国待遇,但每年都予以延长。直到1990年,美国国会决定不再延长中国的贸易最惠国地位,但被老布什总统否决。此后,每年美国国会都会在年度审议期间,就给予中国的贸易最惠国地位进行讨论。直到1994年,克林顿行政当局将中国的贸易地位确定为永久性。

1999年,中美两国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达成一系列的双边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在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美国需要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拥有这一地位之后,美国将会把中国当成正常贸易国家。

也因如此,2000年9月,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的相关法案。根据这项法案要求,当时的美国总统小布什对外公开宣布,中国正式获得了美国给予的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自此以后,历届美国总统也无需每年定期对中国的贸易地位进行重新评估,而中美贸易往来也因此更上一层楼,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近日,美国共和党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连同汤姆·蒂凡尼,再次向美国众议院提出2023年版本《中国贸易关系法案》。在这项法案中,他们要求美国政府废除中国的永久正常贸易关系(PNTR)地位。如果这一法案得以通过的话,那么这对中美关系的影响无疑将会极其重大。到时,中美贸易关系将会直接倒退回到2000年前,而美国总统也需要每年定期对中国的贸易地位进行重新评估。

据美方数据显示,2022年美国和中国货物贸易总额达6906亿美元,再创新高。其中,中国向美出口5817.83亿美元,中国自美国进口1776.44亿美元。尽管美国部分政客鼓吹中美经济“全面脱钩”,但中美经贸往来仍然密切。

近年来,中美博弈非但没有降温,反而是越发白热化,在这种背景下,该法案通过的可能性大增。新法案一旦通过,则严重影响中美贸易的现有格局,中国商品比同处亚洲的东南亚地区的产品清关成本会有更大幅提升的可能,这样将影响中国产品在美市场销售,而首当其冲的应该是跨境电商,特别是海外仓企业。但对美国民众而言,也丧失了购买价廉物美中国产品的机会,增加了生活成本。所以,法案通过也是阻力重重的。

本文作者:易税通首席经济师  Mr. Mark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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