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对MSDS相关第58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物品条例”(DGR)中的锂电池规定改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这些更改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另外也提醒大家57版中某些规定的过渡期即将结束,变为强制性条款。
DGR IATA 58版有关锂电池改动
1、 启用两个新的有关锂电池的标签:
使用新的锂电池9类危险品(UN CLASS 9)标签,新标签是在原来9类标签中的黑白垂直条纹的下半部分增加了锂电池的图案,其外形尺寸不变;原来CLASS 9标签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18年12月底。
使用新的锂电池标记(Lithium battery mark)代替原来的锂电池操作标签(Lithium battery handing label),标记中的锂电池图案有所放大和改变,所有文字内容被删除;底部的标注被简化,仅显示UN Number和联系电话;标记的外形尺寸不变,原锂电池操作标签仍可使用,过渡期至2018年12月底。
2、 PI 965-PI 970Section IB和SectionⅡ锂电池运输时将不再需要委托人的声明和额外的说明条件。
3、 A88条款中对年产量小于100个锂电池的运输(需获得当局部门的批准),将采用新增的PI910的包装规则。
4、 IATA 57 Edition中规定的PI 967 SectionⅡ,PI 970 SectionⅡ在一个包装内含不超过4个电芯2个电池,一单航空运输中超过两个包装的,须张贴电池操作标记,但一单货在两个包装以下的,可以不贴锂电池标记,该一年的过渡期将在2016年12月31号结束。
5、 将2016年4月开始执行的PI965荷电量SOC不得超过30%和仅限货机运输的内容加入 到IATA 58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