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发布了关于调整外观设计产品分类的最新通知。通知表明,自2023年1月1日起,口罩(屏蔽飞沫用)等部分产品进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其所适用的分类标准将进行更改。“第15届洛迦诺国际分类专家会议”的成果——第14版洛迦诺分类将作为此次调整工业品外观设计时应用的产品分类国际标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应用。
具体都会有哪些影响呢,小微带您了解一下。
韩国知识产权局提出外观设计部门在审查注册申请指定的类别时也会有所变化,这些变化主要集中在第1、2、3、5、9、11、19大类中,因此审查所需时间可能也会有相应的变化。
例如,口罩(屏蔽飞沫用)将从第2类(仅部分审查)更改为第29类(需全面审查),审查时间将会延长至7-8个月左右。而口红管(包装容器用)将从第28类(需全面审查)改为第9类(仅部分审查),审查时间将会缩短至1个月左右。
韩国知识产权局宣布自2023年1月1日以后提交的申请,将开始应用新的分类标准。韩国知识产权局也将从2023年1月1日起,通过其官方网站(
KIPO外观设计审查政策部门负责人崔哲生(최철승)表示,由于产品分类的更改,个人或企业在进行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时要根据变化完善申请策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通知附件:[专利局]从23年开始设计物品的分类将发生变化
因此,2023年度有意在韩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中国申请人可要提前做好准备,这样才能确保外观设计申请策略没有任何问题。如果申请人不了解此次变化,依然按照之前的分类方式提交外观设计申请,这就有可能会面临追加程序。例如收到KIPO发出的有关产品分类补正意见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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