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国家的债务纠纷案件经常发生,其中也包括诈骗案件。尤其是近些年来,有越来越多在中国从事出口贸易的债权人向我们请求追索来自这些国家的债款。
我们经历了很多来自欧洲的想利用所谓的“捷径”的公司:他们想非常快地赚到钱,而不注意诚实地履行其业务合同。他们通常很急功近利,有些人甚至涉嫌进行了白领犯罪。这些公司一般通过恶意使用以下伎俩来引诱他国的出口贸易公司上当:
1).西方的啤酒、西方名牌婴儿食品、欧洲的木屑颗粒以及欧洲的牙科卫生保健产品
是外国进口商热衷进口的产品,他们十分期待能低价进口这些产品。所以骗子常常通过互联网向外国进口商以非常便宜的价格提供这些产品。中国进口公司往往会被这“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的赚钱机会所吸引,会同意提前支付货款,有时甚至没有经过任何对供货方的信用调查,结果付款后,西方骗子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2).西方进口公司会订购一个大约价值10,000.00 - 50,000 .00美元的集装箱,甚至还会提前支付货款。
用这种方式,西方进口商常常能取得中国合作伙伴的信任。随后他们还会订购大约价值100,000.00 - 500,000 .00美元的商品,并向他们的中国合作伙伴提出信用贷款的要求。中国出口商确信这笔更大的生意会像上一笔较小的生意那样顺利地进行。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西方进口商在接收货物后拒不付款,在把货物非法转移到另一家公司后,西方进口商会选择申请破产。
由此可见:一些西方不法进口商不想支付货款,而想收到免费的货物,而一些西方不法出口商则想收到货款却拒不发货。他们滥用了他国商户,尤其是中国商户对像德国这样信誉良好的国家的信任。当然,德国有很高的信誉,代表着极高的专业性、可信度和可靠性。因此,人们会很容易地信任德国人和德国这个国家。因为中国远离欧洲,,债务人可能觉得即使他们支付违约也不会受到——至少不会马上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是事实却是,西欧的法律制度不会因为某个债务人是当地人而偏袒他。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中国人被一个德国人骗了,这个德国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和德国人之间产生纠纷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这样的情况同样适用于西班牙、英国以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出于这个原因,我们鼓励所有的债权人都应在欧洲追索应得的账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如何开展工作呢?每个案件的情况都各不相同,一般我们会根据案件的需要确定不同的追债程序,如:执行法外追债,启动司法程序追债(法庭发出命令),进行信用检查,强制执行法庭判决等等。如果需要,我们可以代表您与和我们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律师事务所或法律专家协同行动,尽力确保追债成功。如果我们的中国客户是欺诈犯罪的受害者,我们也会确保刑事指控会被发出。
经济安全研究所Institut für Wirtschaftssicherheit - 德国 Germany
首席执行官:丹尼尔·施密特Daniel Schmi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