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因应对新冠疫情的需要,决定对81项中国输美医疗防护产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有效期再次延长3个月,至2023年2月28日。其原定于2022年11月30日到期。
这81项医疗防护产品包括:一次性塑料过滤器、一次性心电图(ECG)电极、指尖脉搏血氧仪、血压计、核磁共振成像仪、二氧化碳检测仪的零配件、耳镜、麻醉面罩、X射线检查台、X射线管外壳及其部件、聚乙烯薄膜、金属钠、粉状的一氧化硅、一次性手套、人造纤维无纺布、洗手液泵瓶、消毒湿巾的塑料容器、复试双目光学显微镜、复合光学显微镜、透明塑料面罩、一次性塑料无菌窗帘和罩子、一次性鞋套和靴套、棉质腹腔手术海绵、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用品等。
在排除清单内,如何享受豁免加征关税?
如果所出口商品在该清单内且在排除有效期内,请告知美国进口商在申报进口ENTRY SUMMARY时,应先填报HTS编码9903.88.66,再填报货物HTS编码(HTS编码等同于HS编码)。该9903.88.66标识码类似于中国的对美市场化采购排除编号,用于向美国海关声明该报关货物已符合豁免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