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有两次OA(non-final OA和final OA)美国专利申请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阶段收到的是Final Office Action(Final OA

在2次OA都被驳回之后,如果申请人不愿意放弃申请,而希望审查员继续对该专利进行审查,有多种救济手段,比如直接按审查员的意见修改、提继续审查请求RCE、After Final Consideration Pilot Program (AFCP)2.0 、Appeal 上诉程序 、Pre-Appeal Brief 程序、连续申请CA或者部分连续申请CIP。而RCE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救济手段。

今天我们主要讲一讲RCE是什么。

RCE(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即请求继续审查

如果不能通过删除或者其他按照审查员的意见修改,申请人想要审查员继续对该专利进行审查,那么就可以启动RCE,并缴纳相关费用,这个时候申请人就可以再次修改权利要求书了

RCE之后,通常申请人又得到了两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机会,但是如果审查员认为根据之前的证据可以直接给出结论,也可以直接发出Final OA。所以大多数时候,申请人会选择在收到Advisory Action(AA)之后才提交RCE,这样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提交RCE之后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就是驳回决定Final OA。

对于提交RCE请求的次数,USPTO并没有限制,理论上,只要申请人愿意,就可以不断请求RCE。

RCE可以在Final OA 发出的6个月内的任何时间提出,不过提交时间的不同可能会伴随有一定的延期费用。

RCE官方费用是多少?

启动RCE程序,需要缴纳相应的官方费用:

(来源:USPTO官网)

●继续审查请求 (RCE) - 第一次请求费用:

大实体/小实体/微实体=1360美元/680美元/340美元

●继续审查请求 (RCE) - 第二次请求和后续请求费用:

大实体/小实体/微实体=2000美元/1000美元/500美元


可以看出,涉外专利申请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专业的工作。由于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申请流程不同、审查习惯不同,需要对当地国家规定深度了解,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清楚地知悉所有必然产生和可能产生的流程及相关费用。

因此在申请涉外专利的时候,要谨慎选择专业、可靠的服务团队,并对服务的内容项目进行充分的梳理,从而拨开迷雾,避免纠纷,以及因纠纷而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知识产权无国界(Redefine Bound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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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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