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不想让终端用户知道货物产自中国,也不想泄露生产商/出口商信息,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买家是中间商,怕实际买卖双方得到互相的联系方式。这个时候要怎么处理呢?正常是可以在提单上的shipper上显示为“A company on behalf of B company",这样子货权就会转给B公司,这个时候要和货代确认能否这么显示,如果不可以的话还有另外一种办法:就是通过香港走货,我们先把货物出到香港,我们在香港过关的时候就可以报关了,然后到了香港之后再安排国际运输,这个时候就可以按照客户想要的信息来显示了。当然香港到国际运输这一段可以客户做也可以我们帮忙处理。
为什么你的货代说不能这么做呀,这个完全可以操作的呀,其实就是你的客户不想让终端客户知道这个货物来自中国,不想泄露供应商信息而已,他是中间商要赚取差价的,所以这个时候客户要求shipper上显示为“A company on behalf of B company",这个其实就按照三方贸易的方式处理就好,然后从中国香港出口,并且在香港报关然后在从相关安排国际物流运输即可了,这个客户的终端客户不会知道这个货物是从中国出的,供应商的信息也不会知道的。你看看客户是否可以同意从香港出。
客户不想让终端用户知道货物产自中国,也不想泄露生产商/出口商信息,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买家是中间商,怕实际买卖双方得到互相的联系方式。这个时候要怎么处理呢?正常是可以在提单上的shipper上显示为“A company on behalf of B company",这样子货权就会转给B公司,这个时候要和货代确认能否这么显示,如果不可以的话还有另外一种办法:就是通过香港走货,我们先把货物出到香港,我们在香港过关的时候就可以报关了,然后到了香港之后再安排国际运输,这个时候就可以按照客户想要的信息来显示了。当然香港到国际运输这一段可以客户做也可以我们帮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