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不想让终端用户知道货物产自中国,也不想泄露生产商/出口商信息,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买家是中间商,怕实际买卖双方得到互相的联系方式。这个时候要怎么处理呢?正常是可以在提单上的shipper上显示为“A company on behalf of B company",这样子货权就会转给B公司,这个时候要和货代确认能否这么显示,如果不可以的话还有另外一种办法:就是通过香港走货,我们先把货物出到香港,我们在香港过关的时候就可以报关了,然后到了香港之后再安排国际运输,这个时候就可以按照客户想要的信息来显示了。当然香港到国际运输这一段可以客户做也可以我们帮忙处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