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发货引发收不到货款

pawan
公司收到国外信用证一份,规定:最后装船日2014年6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2014年6月30日,交单期:提单日期后15天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后因为货源充足,该公司将货物提前出运,开船日期为2014年5月29日。6月18日,该公司将准备好的全套单证送银行议付时,遭到银行的拒绝。请问(1)为什么银行会拒绝议付?(2)该进出口公司将面临怎样风险?


支招:


(1)银行拒绝议付的理由是,信用证已经逾期。虽然此信用证的有效期是6月30日,但是信用证的交单期是提单日期之后15天且在效期之内。现在该公司于5月29日将货物出运,就必须在6月13日之前将全套单证送交银行议付,否则就是与信用证不符。有了不符点,银行当然拒绝议付。
(2)因为时间不可能倒转,不符点已无法更正,该进出口公司只能一方面电告进口商此不符点,希望进口商理解并付款赎单,另一方面告知银行担保议付。该进出口公司的风险是:原来的银行信用由于单证操作失误而降低成了商业信用,万一国际市场风云突变,客户可能不付款或少付款。
2015-03-26 271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1)
我要向AI提问
AI回答:
此外,该公司还可能面临货物被退回或无法交付的风险,如果进口商在得知单证不符后拒绝付款或要求退货的话。因此,在未获得进口商付款之前,这家公司应该暂停进一步的货物出运,和进一步的注资。同时,这家公司可能还需要对单证操作流程进行调整,以免将来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
2023-06-07
追问: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