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比亚 随货清关资料要求

Durian.Shen
接香港dhl通知,即日起,所有寄往纳米比亚(namibian)货物的随货清关资料必须遵从下述规定: 1.随货不能是形式(pro-forma invoices); 2.随货上的申报内容不能是手写,且不接受内容有修改痕迹(handwritten invoices);3.随货上申报的币种只接受美金或欧元(usd/eur)或目的地国家的通行币种;4.随货必须详细申报以下信息:货物商的名称和地址、发/件人资料(地址、人名、方式)、真实的货物申报价值,不接受注明“此申报价值仅作清关用途”(value for customs purposes only)等语句,货物品名必须详细申报,不接受将货物品名申报为样品(samples)或者配件(spares/parts),随货内容必须以英文申报。
2013-11-15 942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1)
我要向AI提问
AI回答:
感谢您的提问。根据您提供的香港DHL通知,寄往纳米比亚货物的随货清关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随货清关资料不能是形式发票。
2. 随货清关资料上的申报内容不能是手写且不接受被修改过的修改痕迹的发票。
3. 随货清关资料上申报的币种必须为美元、欧元或目的地国家的通行币种。
4. 随货清关资料上必须详细申报货物商的名称和地址、发/件人的资料(地址,人名,联系方式)、真实的货物申报价值,不接受注明“此申报价值仅作清关用途”等语句,货物品名必须详细申报,不接受将货物品名申报为样品或者配件,随货内容必须以英文申报。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准备您的随货清关资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联系DHL客户服务中心或者当地的清关机构获取更多信息。
2023-06-24
追问:
最新回答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