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口退税业务简介(来自国税局)

JUDEY
出口退税业务简介 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必要条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特指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还或免征; 2、出口货物必须报关离境; 3、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帐务; 4、汇并已经外管局核销。(特殊规定除外) 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认定 按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按《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法》的规定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日内持已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帐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理退(免)税。 一、? ? ? ? 认定所需资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a4 2、国税税务登记附本原件及复印件a4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复原件及复印件a4 4、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 5、工商营业执照附本原件及复印件a4 6、银行基本帐户号码本原件及复印件a4 二、认定的内容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应按要求将有关项目认真填写。 企业名称。应按出口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的企业名称填写。 企业所在地址、邮编、电话及传真电话、电子信箱。 企业的海关代码。即企业在海关登记的海关代码。 企业的纳税登记证号。15位 类型: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类型。 预算级次:分为中央、市属、区县、乡镇等。 行业归属。共11类。(1)粮油食品;(2)土畜产品;(3)纺织服装;(4)医药保健;(5)轻工工艺;(6)冶金矿产;(7)机电产品;(8)石油化工;(9)建筑材料;(10)体育文化;(11)其他。 隶属关系:分为中央、市属、区县、乡镇、其他。 经营者类型: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经营方式。如:、零等。 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登记的情况;企业的资金构成、户银行、帐号;企业的法人、财务负责人、税人员情况;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经营方式;主管外汇管理局。 出口退税方法的选择和认定以及采用何种申报录入方式,集中录入或分散录入。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应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等资料。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理变更认定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事项的,须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理注销登记前,申报理退税注销认定。如需理注销登记的,应在一个月内持原批准的认定表及有关证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税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款进行清算,对已退(免)税款多退少补后,及时理注销出口退税认定手续。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北京市国税网(附注3)中心由对外贸易经营者经人员按照要求自行用钢笔如实填写或打印,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主管其退税的税务部门,经主管税务机关签章后,一份由区县国税局退税部门保管,一份退出口企业留存。
2013-06-02 1928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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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出口退税业务是指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进行退还或免征的业务。以下是出口退税业务简介:

1.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必要条件:
- 出口货物必须进行报关离境。
- 在财务上进行出口销账。
- 外管局核销,汇并(特殊规定除外)。

2.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认定:
根据《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法》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人,需要在30天内携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认定手续。认定手续办理完成后,根据规定可以享受退(免)税。

3. 认定所需资料: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 国税税务登记附本原件及复印件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 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工商营业执照附本原件及复印件
- 银行基本账户号码本原件及复印件

4. 认定的内容:
- 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
- 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 需注明企业的海关代码、纳税登记证号、行业归属等详细信息。

5. 变更和注销:
如果《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有变化,需要在变更之日起30天内向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手续。如果对外贸易经营者发生破产、解散、撤销或其他终止事项,需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退税注销认定手续。

出口货物退税认定表需由对外贸易经营者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主管税务部门。其中一份由区县国税局退税部门保管,另一份由出口企业留存。

这是对出口退税业务的简要说明,具体流程和细节还需根据相关规定和具体情
2023-07-02
追问:
  • Mark.Schelluch
    好东东  帮你顶了先 ~~
    2013-06-10
  • Rebecca12
    支持ING 。。。。。。
    2013-06-09
  • Ellen.Lee
    太棒了吧........
    2013-06-09
  • 李倩
    楼主,能不能 发个完整的,我 正有着方面的要求呢。。谢。。
    sjk135142@.kzi_okg.再次致谢。。。
    2013-06-08
  • 15
    谢谢了!我正要这些东东
    2013-06-08
  • sales2
    楼主谢谢了,刚才大略看了一遍,到用的时候再仔细观摩!!!
    2013-06-07
  • Ed.Sandoval
    本人正需这方面的信息.
    2013-06-07
  • 俞子萱
    好东西,得下来,慢点看
    2013-06-06
  • jacle
    谢谢楼主,我也下想了解相关的知识呢,好东东啊!
    2013-06-06
  • Ivy.Moore
    lz,thks a lot!
    这方面的知识很缺乏,正准备找资料看呢
    呵呵
    2013-06-05
  • miguel3
    好全啊~~~~~~~~~~~~~
    2013-06-04
  • neil.guo
    谢谢楼主!!!!!!!!!!!!
    2013-06-04
  • JOE5
    第五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是企业出口或委托出口货物,在其货物已报关离境,已在财务上出口销并已经外管局核销后,按照理出口退(免)税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凭有关凭证向税务部门提出退(免)税申请的一项必经手续,它是税务部门据以审核、批准并理税款退库的重要依据。货物报关出口后,出口企业如果不提出退(免)税申请,税务部门一律不理该货物的出口退(免)税。
        目前,北京市出口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全部实行出口货物退税电算化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及驻华使领馆、外交人员购物品和劳务等的退税实行手工申报法。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以一般贸易为例)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所应附送的凭证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持有关凭证向退税部门申报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按照出口退税电算化管理程序的要求,这些凭证可分为进货凭证和出口凭证两类。
        出口退税需报送的进货凭证主要有:经征税机关认证过
    2013-06-03
  • Martin.Wiseman
    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期限
        退税申报期限是指货物出口的行为发生后,申报理出口退税的时间要求。
        1、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并在财务上作销后,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并理出口退税的有关凭证,向退税部门申报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2、生产企业在货物报关且于财务作销后,在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在理完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应于每月1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持有关凭证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申报期限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所在月份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在规定期限(报关出口90日内)申报理免、抵、退税手续的,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税务机关可暂不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规定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但生产企业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税,如仍未申报,税务机关应
    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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