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修订并发布了《简易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修订目的是提高境外生产企业的理解度,方便帮助其完成注册。以下是指南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定义
(一)境外生产企业
对进口食品(畜产品除外)进行生产、制造、加工、处理、包装、保存的境外企业(包括生产/加工水产品的船舶)。
(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1.进口境外食品的进口商或进口境外设备的运营商(以下统称“进口商”)在进口申报前,须将境外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产品等向MFDS部长申请注册。
2.当第1条注册事项发生变动时,须向MFDS部长申请变更。
3.MFDS部长根据第1条和第2条的内容,认为需进行追加确认时,可要求进口商补交注册材料。
4.MFDS部长若认定境外生产企业通过造假或采用不正当方法进行与第1条相关的登记、或第2条相关的变更,可取消其第1条的注册资格。
5.若发生下列任一情形,MFDS部长可拒绝进口申报。
(1)不按第1条、第2条规定执行,通过造假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资格的;
(2)不按第3条要求提供材料,或采用造假等不正当方法提供的;
(3)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期限,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4)第1条和第2条相关的注册程序和方法,由总理令规定。
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流程图
注:进口畜产品及畜产品加工品时,须注册经出口国政府部门备案登记的境外加工场所,非境外生产企业。
三、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方法
(一)注册网址
①电子政务板块→②电子政务一键进入→③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
(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查询(确认是否重复注册)
1.新注册:输入境外生产企业名称、所在地、国别等信息后检索,若未重复注册,点击注册申请,选择所属地区。
2.变更或更新注册:若查询到已注册信息,可对变更的信息进行修改。
注:企业迁址的情况,需要重新注册。
3.录入企业代表、电话、邮箱、传真等信息。
(三)注册信息录入(产品信息、营业信息)
1.企业有义务录入进口产品的详细清单。
详细目录的具体分类,参考“食品标准和规格(食品药品安全部公告)”。
2.农产品、水产品根据加工方式,区分注册境外生产企业。
①农产品:农场、农场混合型企业(农场+简单加工设备)、农产品仓储。
②水产品: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船舶、养殖场。
3.根据是否适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ISO22000等)要求,录入详细内容。
(四)文件上传
点击添加文件,添加所需材料,点击底部同意事项,点击申请。
(五)申请处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可从“进口食品网”(
四、注册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新注册企业—无出口备案记录的企业为新注册
1.境外生产企业须是出口国政府承认的从事生产、加工产品的企业名称和所在地。
2.境外生产企业造假或用不正当方式进行注册登记的,取消注册资格;利用相关信息进行虚假进口申报的经营者将接受行政处罚。
3.在注册过程中,如需追加确认,可要求进口商提供必要的材料。
4.进口畜产品时,须登记境外生产车间,而非境外生产企业。
5.水产品备案,可通过出口国官方推荐申请。
6.需追加确认材料的情况:
①同一个企业拥有多个工厂的情形
需追加的必要材料:生产企业的公文证明或出口国家颁发的工厂证明文件(英文版)。
主要证明内容:该企业所属的多个工厂的信息。
②工厂迁址的情形
需追加的必要材料:生产企业的公文证明、申请注册的进口商的撤销申请书。
主要证明内容:迁址前/后的所在地、迁址日期、(旧)工厂是否还在使用。
③多个主体共用相似地址的情形
需追加的必要材料:生产企业的公文证明或出口国家颁发的工厂证明文件(英文版)。
主要证明内容:A企业与B企业分属于不同公司的证明。
(二)变更注册—已注册境外生产企业变更信息的情形
1.企业迁址(位置变更)的情形,不适用变更,需要重新注册。
2.同一企业有多个工厂的情形,所有工厂须分别进行注册。
3.已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被误登记为外贸企业(流通/贸易企业等)的情形,不适用变更注册,应取消注册(不可与业绩挂钩)。
4.水产品备案养殖场的名称、场所发生变动的情形,可通过出口国官方进行变更。
5.需追加确认材料的情况:
①名称变更
需追加的必要材料:境外生产企业公文证明。
主要变更事项:名称变更(兼并收购)、错误修正。
主要证明内容:名称由A变更为B,且地址未发生变化。
②地址变更
需追加的必要材料:境外生产企业公文证明。
主要变更事项:行政体系发生变化、错误修正。
主要证明内容:A企业名称中冠名地址因变更事由,从甲变更至乙(未涉及工厂等直接作业场所的搬迁)。
注:涉及工厂等直接作业场所搬迁的,需要重新注册。
③企业代表变更
需追加的必要材料:可确认企业代表变更的境外生产企业公文等。
主要证明内容:企业代表由A变更为B,且地址未发生变化。
(三)更新注册—境外生产企业在2年有效期到期前更新
1.境外生产企业更新注册的,可在到期日前30天之内进行申请。
2.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需追加确认材料的情况:
①名称变更
需追加的必要材料:境外生产企业公文。
主要变更事项:名称变更(兼并收购等)、错误修正。
主要证明内容:名称由A变更为B,且地址未发生变化。
②地址变更
需追加的必要材料:境外生产企业公文。
主要变更事项:行政体系发生变化、错误修正。
主要证明内容:A企业名称中冠名地址因变更事由,从甲变更至乙(未涉及工厂等直接作业场所的搬迁)。
*涉及工厂等直接作业场所搬迁的,需要重新注册。
③企业代表变更
确认变更的资料:境外生产企业公文或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确认书。
主要证明内容:企业代表由A变更为B,且地址未发生变化。
(四)已注册信息查询
通过“进口食品网”(
依次选择【信息指南】→【企业查询】→【境外生产企业】 选项
(五)境外生产企业取消注册的主要事由
1.境外生产企业造假、采用不正当的方法进行新注册或变更注册的情形。
被确认为外贸企业(包括流通、贸易公司)而非生产、制造、加工、处理、包装、贮藏(包括水产品的船舶)产品的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因停业、迁址而导致设备停运的。
2.不符合境外生产企业标准的(无生产设备等)。
3.对生产企业进行实际调查,根据确认事项进行的处理。确认事项包括外贸企业而非生产企业、工厂迁址(位置变更)、停业造成的未运营等。
海关部门提醒出口企业:
一是及时与韩国进口商或代理商联系,确保出口前提前完成企业注册;
二是准确提供信息,以便于产品顺利通关;
三是企业发生变化、法人变更等情况及时更新注册信息;
四是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做好迎接韩国官方检查确认准备。
来源“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