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跨境电商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发布公告2022年第7号《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 ,优化调整《跨境电商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内容如下:
01、增加29项商品,涉及食品、纺织品、假发制品、机械、电气设备、家具、游戏品、运动用品等多个商品目录(详见附件1),如目前消费需求旺盛的视频游戏机及其零件纳入正面清单。
●增加29项商品
02、删除1项商品。删除正面清单中93070090项下剑、短弯刀、刺刀、长矛和类似武器及零件的税则号列。
●删除1项商品
03、根据近年来税则转版和税目调整,调整2022年新增的税则号列115个,删除已作废的税则号列80个。
●新增的税则号列115个
●删除已作废的税则号列80个
04、根据监管要求优化了206项清单商品备注,详细注明了监管要求:
1.原2019清单备注仅列明“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除外”的,调整为“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商品除外;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且不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的商品除外”。
上述修订意义主要在于:
一是明确将含有汞的化妆品等禁止进口商品排除在正面清单之外,使得清单管理范畴更加规范准确。
二是将含有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产品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予以放行,此条规定既避免“误伤”合法产品的国内需求,又强化了企业的通关前合规审核义务。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项规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的含有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产品依然不在正面清单范围之内。
2.新增的21069061、21069062的“含香料或着色剂的甘蔗糖或甜菜糖的水溶液”,与其他“糖”等商品均调整了限量备注:“每人每年进口17011400、17019100、17019910、17019990、17029011、17029012、17029090、21069061、21069062的商品合计不超过2公斤”。
3.目录中对肥皂、消毒剂、温度计、血压仪、气压仪等新增“《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商品除外”的限制。
该条调整依然是进一步明确清单管理范畴,将列入禁止进口的含有汞的上述产品排除在清单之外。
新增29项商品
来源“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