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起航跨境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的三种模式介绍

在跨境电商行业,跨境卖家最担心的就是退货的问题,现在国家正在推出便利的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政策。如果不是自己产品的问题而导致的退货,卖家不需要过多担心,如果是因为产品原因而导致的退货,那么卖家针对产品重新考量了。

办理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申请开展退货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特殊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应当建立退货商品流程监控体系,应保证退货商品为原出口商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跨境电商出口退货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退货企业可以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申报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所列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请退货。

跨境电商可以通过三种模式办理退货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9610出口)

跨境电商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出口商品交易,按照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申报出口,向境外消费者交付货物。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出口)

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到海外仓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再从海外仓库交付给买家,并将相关电子数据传输给海关。

跨境电商特区出口(1210)出口

进入特殊区域的模式,在特殊区域完成理货和LCL后,批量(1210)出口到海外仓库,通过电商平台零售后,再从海外仓库发货到海外消费者手中。包括跨境电商特区包裹零售出口和跨境电商特区出口海外仓零售。

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是指进入特殊区域的货物,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后,在区域内进行包装并出境(1210)交付给境外消费者的模式;跨境电商专区出口海外仓零售,即国内企业申报货物出口。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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