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律师事务所受理的案件中,一些客户不幸遭受到了其欧洲贸易伙伴的欺诈,可是竟然有一些客户说不清楚他的贸易伙伴到底是谁?
特别是一些来自中国的进出口商户,他们和某一客户建立关系的方式常常是通过朋友或长期贸易伙伴的介绍,而中国社会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中国商人对这样通过关系建立的贸易合作关系,常常会理所当然地马上对之付出信任,不会再对其基本信息进行确认,殊不知这样的信任是盲目的,而且隐含着遭受商业欺诈的风险。
您的贸易伙伴到底是谁?您对他的了解有多少?他是个人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其注册地在哪儿?注册号是多少?它的法人代表是谁?该公司的经营情况怎么样?该公司的信用历史如何?
如果您居然没有这些关于该公司的基本信息,就与之建立合作关系,这就埋下了产生经济纠纷的巨大隐患。
我律师事务所建议中国的进出口商人,不管您是用何种方式,通过何种渠道认识了新的贸易伙伴,在与其建立贸易合作关系之前都要对其进行信用调查,了解该公司的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有可能出现贸易欺诈的迹象,就应该果断地停止任何方式的合作。
中国的一句古话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想在国际贸易中尽可能地规避风险,对您的贸易伙伴进行信用调查应该成为常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