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套路深商标选择需谨慎
早在2016年前,有这么一段采访,是关于王健林的,一段采访视频在网络上走红,“最好先定一个能达到的小目标,比方说我先挣它一个亿。”此话一出,“一个亿的小目标”在朋友圈刷屏,瞬间成为网络流行语,有人便用“赚他一个亿”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现在个人用网络流行语来抢注公司名已不是新鲜事。但是网络热词常常被抢注,已不是新鲜事,而因为抢注公司名字成功的企业却是凤毛麟角。一个企业的好坏和名字关系不大,关键在核心竞争力。
在这个信息网络时代的发展的时代里,也让信息的交流变得更加频繁,常常会出现一个“热词”在一夜间因为某个件事而火遍朋友圈,还有各种APP都能看到“热词”出现,瞬时间被全国的网民而熟知。很多企业也看准了其中的商机便宜最快的速度以相应的热词申请注册商标,以其能从初挖掘出相关利益。
网络流行语符合商标的定义吗?
知识产权专业人士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从商标法的规定上看,大部分网络流行语并不具备显著的特征,也并无任何实质性含义。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不能把网络流行语当做商标申请,只是根据商标的定义来看,网络流行语申请成功率极低。
目前,网红热词抢注的案例琳琅满目,可见大家对于商标的投资价值还是相当认可的。但是热词抢注也需要谨慎,如果盲目跟风抢注而自己并不需要,那就背离了商标的真正意义。作为商家应该明确商标对一个企业的重要意义,从而慎重对待。
网红、热词被大量抢注或申请商标,呈现了一种病态式的跟风现象。其中也不乏过度索要授权费,甚至敲诈勒索等社会问题存在,这就需要我们加强监督。同时商标审核部门也要把好准入门槛,防范大量争议商标流入市场,给商业秩序带来不利影响,提高审核质量,避免矛盾的产生,打造自身的商标品牌,关于商标注册的更多内容,欢迎您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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