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广告语是大众读起来朗朗上口,大众辨识度很高的,一听到这个广告语就能知道是什么企业,在宣传什么产品。企业若想保护自己的广告语不为他人所用,那么将广告语申请为商标也许就是最好的选择。
广告语注册商标需要注意些什么?
广告语又称广告词,是指通过各种传播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或服务内容的一种宣传用语。凭借简短易记、号召力强等特点,成为品牌宣传和营销的一种重要手段。如果将消费者所熟知的经典广告语注册为商标,对于企业打造和推介品牌,无疑是一个重要推手。这也是企业乐于将广告语申请注册商标的重要原因。
有人可能会问
广告语也可以申请商标保护吗?
答案是可以!
给大家举两个显著的例子
比如NIKE的“Justdoit.”
又抑或DEBEERS的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这些耳熟能详的广告语
都被申请成为了商标
那么,广告语注册商标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不得作为商标的因素有哪些呢?
1、只有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在商标上直接体现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数量等特点;
3、缺乏显著特征的。
由于广告语通常都会表达一定的理念、态度、主张和理想,或多或少会具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在商标申请案件中多数是以缺乏显著性为由被驳回。但如果广告语是独立创作且不是仅仅直接描述商品功能、用途及其他特点的,是否可以作为商标来注册呢?
答案是肯定的。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辨识度高的广告语都能被通过,还有一些广告语就会被驳回:其实广告语与普通的商标在形式上是有所不同的,其通常由较多的文字组成,且接近于广告用语,在内容上也或多或少与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有一定关联,与相关公众对一般普通商标的通常认知存在一定差异。这会导致相关公众容易将其认知为企业宣传口号或者广告用语等,而不会将其认知为商标,无法起到商标的功能。
二、那么广告语注册商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1、广告语是否具有显著性
广告语商标的显著性是获得注册的关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亦认为,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普通广告宣传用语属于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因此,广告语成为注册商标的比较大的障碍是缺乏先天显著性,即消费者不会将其作为商标予以对待。如果广告语本身不具备显著性的话,那么可以将有显著性的标识与广告语进行组合申请,这样就会使得该广告语商标整体具备显著性。
2、广告语是否具有独创性
其实,广告语本身也是可以具有独创性的,例如“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商标,第3592824号“JUSTDOIT”商标,因为广告语本身具有独创性而获准注册。
3、广告语商标是否合法
广告语是否合法指的是申请注册的广告语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标不予注册。比如我们熟知的“怕上火喝王老吉”等广告语商标。
总之,如果企业一开始就打算将广告语申请商标注册寻求保护,就要严格依照商标注册的要件进行设计,避免选用纯描述性或仅直接表明商品或服务的功能、用途等特点的词汇。
其次,还必须追求时效,即在广告发布之初甚至发出之前,及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防止他人恶意抢注。
最后,还需要在广告语的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尽快使得广告语与企业自身产生一一对应关系,进一步强化其显著性。
三、广告语要想注册成为商标,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抽象、不牵涉产品与服务的特点;
2、语义上没有固定关联的词语进行组合;
3、尽量简短;
4、尽量避免常用的词语;
5、广告词经过长期使用,可以获得显著性;
6、在广告语中,可以嵌入企业的主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