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路透社8月2日援引一名美国政府高级官员的话称,特朗普或最快于本周内宣布对于他认为的中国“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应对措施。意味着特朗普最快本周对中国发起贸易战。
“核武器”301条款来了!
这名匿名官员透露,特朗普正考虑让美国贸易代表伯特·莱特希泽根据《1974年贸易法案》的第301条款对中国贸易行为发起调查。
这条条款允许美国总统单方面强加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以保护美国特定产业免受外国“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影响。美国对中国的指责包括“倾销钢材”和“侵害知识产权”等。
报道还称,80年代,301条款曾被美国主要用来应对日本的摩托车、钢材和其他商品的进口贸易,而莱特希泽当时就担任美国政府的贸易代表。
对于这一消息,中方暂未置评,但此前中方已经指出,中美贸易惠及彼此,中方愿同美方一道改善中美贸易关系。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高峰7月27日回答记者提问时曾表示,中国对美货物贸易顺差原因是多方面的,归根结底是由两国经济结构、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分工决定的,也受到现行贸易统计制度、美方对华高技术出口管制等因素的影响。
中国并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我们愿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扩大自美进口。希望美方也能相向而行,在放宽对华出口管制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为减少美方货物贸易逆差作出努力。
“301条款”到底是个什么?
“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的俗称。据1974年贸易法的“301条款”,美国可以单方面发动贸易战。
根据301条款,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确认某贸易伙伴的某项政策违反贸易协定,或被美国单方认定为不公平、不公正或不合理时,即可启动单边性、强制性的报复措施,报复手段包括中止贸易协定、关税等进口限制、取消免税待遇和强迫签订协议等。
后续的修正法案对301条款的具体应用进一步细化,其中针对贸易自由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分别被称为“超级301条款”和“特殊301条款”,二者均要求贸易代表办公室定期向国会提交违反对应条款的贸易伙伴黑名单,并采取“发起调查——贸易谈判——报复措施”行动,直至相应的贸易伙伴消除损害美国利益的做法。
美国上世纪九十年代曾动用“301条款”,针对日本汽车维修零部件市场的行业管制政策这颗”眼中钉“,单方面提出对日产高档车征收100%关税的措施。日本坚称美国这种做法违反国际规定,但最后还是通过WTO谈判框架外的美日双边磋商,做出扩大日本购买外国产零部件的妥协措施才得以解决。
“301条款”能对中国用吗?怎么用?
当前,“301条款”仍是美国针对中国开展贸易战的有力武器。
虽然1995年WTO成立后,美国将大部分针对WTO成员的301条款案移交给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但仍有部分301条款案未纳入WTO框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每年定期发布《关于外贸壁垒的国别贸易评估报告》,对各贸易伙伴存在的贸易壁垒进行评估。在其2016年的报告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产业政策、政府采购、投资限制、服务业、农业、透明度和法律体制等8个方面存在阻碍美国出口与投资的壁垒。美国若要对中国实行贸易保护,很可能会在上述八个方面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切入点启动301调查。
对中国的报复措施很可能是加征关税。
从美国历次应用301条款的报复措施来看,常用的是以下两种手段:
1)施加最高达100%的报复性关税。国际贸易委员会下属的贸易协商与分析办公室负责制定加税商品的“报复清单”,清单上商品需要尽可能最小化对美国消费者、企业、劳工的负面影响。
1994年和1995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两次对中国采取报复措施,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纺织品、服装及电子产品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
2)停止该国在美国享有的贸易优惠政策等。由于中国并未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双边投资协定等贸易协定,也不享有美国给发展中国家的普遍优惠制度,特朗普政府在启动“301”调查后,若要对中国实施贸易报复行动,大概率是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部分商品加征报复性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