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就来跟大家详细解读一下,7月1日欧盟增值税改革正式实施之后,关于22欧元以下小包进口免税规定取消的详细内容,以及关于未来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远程销售阈值变动会对卖家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小包直邮免税政策取消背景

在过去,欧盟外的跨境电商卖家销往欧盟内产品只要货品价值低于22欧元,均能享受免缴进口VAT税款的优惠政策。该规则导致一些跨境卖家有意低报商品的价值,或将高价商品贴上低价标签,以免除增值税。

因此,7月1日之后,欧盟委员会计划取消22欧元跨境贸易免税额度,以达到最大程度整治VAT欺诈行为,弥补欧盟各国政府税收的损失。

小包直邮免税取消政策内容

取消22欧元小包免进口增值税政策,新增IOSS进口一站式服务的特殊方案,货件价值低于150欧元的商品可以采用。

进口方案 (import scheme)

●从2021年7月1日起,无论价值大小,所有进口到欧盟境内的商品都应绕纳增值税;

●为远程销售进口至欧盟境内的商品设立了特殊方案,极大便利销售低价值商品所雾的增值税申报及缴纳程序(实际价值低于150欧元的商品);

●卖家及视同转售方能够通过IOSS向消费者收取增值税并进行增值税申报缴纳;

●如果使用IOSS,低价值商品进口(放行并自由流通)到欧盟后将可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当然,也并非所有小包直邮都会受到欧盟税改的影响,跨境卖家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则需履行增值税缴纳义务。

进口方案 适用条件

● 商品在被销售时从第三方国家或地区发货或运输;

●此商品发货时实际价值不超过150欧元;

●此商品由卖家或以卖家名义进行发货或运输;

●此商品不是欧盟统一消费税的应税商品(通常为烟酒类产品)。

案例分析

Q

位于欧盟境外的卖家只通过自己的在线网站向欧盟买家销售商品(包裹价值低于150欧元),需要怎么操作?

7月1日起,进入到欧盟境内的包裹无论价值多少,都需要缴纳VAT。可以指定位于欧盟境内的税代(建议指定正规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您注册IOSS。可以注册在欧盟境内27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国家,通过欧盟颁发的IOSS识别码进行申报纳税。

您在销售时,需要以货物销售目的国的税率收取消费者的 VAT。当货物发送给欧盟消费者时,将您的IOSS识别码提供给负责为您清关的责任方(如货代),他们会提供给海关,避免海关重复收取VAT。每月,为您注册IOSS的税代将负责为您提交IOSS增值税回执。

如果您不注册IOSS,那么当局将会在进口时收取VAT,您的买家只有在VAT被支付后才能收到您的货物。

Q

位于欧盟境外的卖家只通过电子界面(平台)向欧盟买家销售商品(包裹价值低于150欧元),卖家该怎么做?

如果只通过电子界面(平台)向买家提供小包商品,您不需要注册IOSS,因为电子界面(平台方)被视为转售方/供应方,平台负责代征代缴VAT。

Q

位于欧盟境外的卖家既通过电子界面(平台)向欧盟买家销售商品(包裹价值低于150欧元),又通过自己的网站向欧盟卖家销售商品,卖家该怎么做?

通过电子界面(平台)向买家销售商品,如果电子界面(平台)注册了IOSS,卖家则无需担心这一部分的销售,向负责清关的责任方(如货代)提供平台的IOSS识别码,平台将代扣代缴并进行申报。

通过自己网站销售向欧盟买家销售商品,则需要保持您的销售记录等相关证明。如果您选择了注册IOSS,您需要向负责清关的责任方(如货代)提供您的IOSS识别码,帮您注册IOSS的税代进行这部分的货物申报。

远程销售阈值调整为通用阈值

除了小包邮寄以外,还有一个与增值税缴纳义务息息相关的,那就是远程销售阈值; 欧盟成员国此前彼此之间都设定了从3.5万欧元到10万欧元固定的远程销售额阈值,如果卖家在同一日历年的销售超过了该阈值,那么就可能需要在销售国当地注册增值税税号。

而新的欧盟税改将欧盟内整体的通用起征标准点修改为 1万欧元,超过1万欧元的起征点后,企业需要在产品销售的国家缴纳增值税。

注意∶ 此项规定只针对在欧盟境内注册的公司,中国卖家如使用了欧盟国家的仓储服务,仍将需要履行VAT注册义务。

案例分析

Q

位于欧盟境外的卖家,库存位于法国,通过自己的网站向欧盟境内买家远程销售商品,货物销售至欧盟各国的销售额不超过1万欧。1万欧的远程销售限额适用么?

不适用。因为1万欧的远程销售限额规定只针对注册地在欧盟境内的企业。那么卖家需要注册OSS系统(法国),以销售目的国税率征收VAT,然后通过OSS进行申报。如果选择不注册OSS,那么就需要注册各个销售目的国税率。

Q

位于欧盟境外的卖家,库存位于法国(或位于欧盟境内),只通过电子界面(平台)向法国及其他欧盟国家远程销售商品。这项新政对于此类卖家有何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卖家视作向电子界面(平台)供应商品,平台又向法国及其他欧盟消费者供应商品。您需要注册法国 VAT(因为库存位于法国)。向电子界面(平台)供应商品是免征VAT的,而电子界面(平台)负责向您的买家征收 VAT。

Q

位于欧盟境外的卖家,库存位于法国(或位于欧盟境内)通过电子界面(平台)以及自己的网站向法国及其他欧盟国家远程销售商品。这项新政对于此类卖家有何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货物通过电子界面(平台)以及自己的网站分别销售至各个欧盟成员国,应以货物到达目的地所在国家税率征收VAT,卖家需要保留电子界面(平台)以及自己网站的销售记录证明,通过电子界面(平台)销售至买家的部分应该由电子界面(平台)代征代缴,而通过自己网站销售的部分,则需要在各个销售到达的目的国国家注册VAT,并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卓瑞建议:

22欧元小包直邮免缴进口增值税的政策被取消,可以说对中国跨境卖家的影响尤为深远,以为低价抢占市场的乱象得到了有效整治,未来合规化经营的路线规划值得卖家深思。但无论如何,增值税代扣代缴时代的到来,也意味着未来中国跨境卖家必须要准备好自己的增值税税号,并且根据货值的大小依法遵循欧盟的增值税缴纳义务,这样才能在欧盟市场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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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5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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