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环芳烃PAHs是一种高致癌的物质,现在德国政府强制规定所有在德国政府出售的PAHs相关产品必须经过检验其中是否含有过量的PAHs。如果您想将电子电器产品销往德国,就必须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的检测!
PAHs是有机化合物通过缓慢不完全燃烧或者高温裂解产生。
PAHs可能存在的材料:
通常存在于木炭,石化产品,药物,染料,塑料,橡胶,农药(人为),润滑油,防锈油,脱膜剂,电容电解液,杀虫剂,杀菌剂,蚊香,吸烟,汽油阻凝剂(人为)及其它不完全燃烧的有机化合物中等。
PAHs的危害:
强致癌物质,损伤生殖系统,易导致皮肤癌,肺癌,上消化道肿瘤,动脉硬化,不育症。
PAHs的法规要求:
有德国GS认证、LFGB;
欧盟国家76/769/EEC;
美国USEPA;
中国GB、GB/T、GHZ等。
GS标志测试项目中要求对以下零部件和原材料进行PAHs测试:
所有带有强烈橡胶或萘(卫生球)气味的材料必须接受PAHs测试:这种气味主要有含多环芳烃的挥发性萘和甲基萘造成。但是,如果零部件或原材料没有这种气味,它也可能含低挥发性多环芳烃;
所有软性聚合物材料(塑料和橡胶材料)以及可能会与皮肤接触的黑色或深色硬性聚合物材料——如开关、键盘、插销、把手和外壳材料——都必须接受PAHs测试;
油漆和防腐材料(萘和甲基萘):它们会增加材料表面的多环芳烃浓度;
没有气味、而且须使用其他工具接触的内部材料可以不接受PAHs测试。
多环芳烃(PAH)是致癌物质,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如熏、烤、烘焙、烘干和烧烤。欧盟通过(EC)1881/2006号法规规定了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最大使用量,(EC)1881/2006号法规经(EU)835/2011号法规予以修订。最近,欧盟公布了(EU)2015/1933号法规,是关于在可可纤维、香蕉片、食品补充剂、干草药和干香料中多环芳烃的最大使用量。
可可纤维是一种从可可豆壳中生产出来的特殊可可产品,比从可可粒中生产出来的可可产品的多环芳烃含量更高。可可纤维及其深加工产品被用来作为低卡路里、高纤维食品制剂的成分。由于这些产品脂肪含量低,确定可可纤维及其深加工产品在湿重情况下多环芳烃的特定含量是适当的。
早餐谷物和糖果糕点中利用香蕉片可使吃起来像小吃一样。在香蕉片里发现的多环芳烃是由于把香蕉片放到椰子油中油炸而产生的,但香蕉片缺乏足够的多环芳烃产生数据。因此,香蕉片的最大含量相当于打算用于人类直接消耗或用来作为食品成分的椰子油的最大含量。
在食品补充剂、干草药和干香料中发现多环芳烃的含量很高,因为这些产品进行干燥的工艺很差。另外,食品补充剂包含或来源于蜂胶、蜂王浆和螺旋藻,发现这些蜂胶、蜂王浆和螺旋藻的多环芳烃的含量很高,因为它们进行干燥的工艺很差。确定这些产品的多环芳烃的最大含量是适当的。
关于该等产品的信息,1881/2006号法规(EC)附件中多环芳烃的规定在第6.1.2点中进行修订,如下所示:
食品 | 最大含量(µg/kg) | ||
6.1 | 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和屈 | 苯并(a)芘 | 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和屈的总量 |
6.1.2 | 除了第6.1.11条提及的产品之外的可可豆及其深加工产品 | 5.0 µg/kg脂肪,自2013年4月1日起 | 2013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35.0 µg/kg 脂肪 自2015年4月1日起,30.0 µg/kg脂肪 |
在第6条新添以下点:
6.1.11 | 打算用作食物成分的可可纤维及其深加工产品 | 3.0 | 15.0 |
6.1.12 | 香蕉片 | 2.0 | 20.0 |
6.1.13 | 包含植物性治疗药物及其制剂的食品补充剂 包含蜂胶、蜂王浆、螺旋藻或其制剂的食品补充剂 | 10.0 | 50.0 |
6.1.14 | 干草药 | 10.0 | 50.0 |
6.1.15 | 除了小豆蔻和烟熏辣椒属之外的干香料 | 1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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