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的全称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故在BVI群岛注册的公司又称为BVI公司。BVI公司具有以下的特点。

1. BVI群岛是政治、经济和贸易环境非常稳定的地方;‌‌

2. 有良好的金融法律设施,方便各种金融机构或基金会的成立与发展;

3. 政府保护股东利益,受益人身份保密;

4. 成立公司受到当地政府的私隐条例保护,董事数据和银行数据均可保密;

5. 海外公司每年无须交税,岛屿当地政府为了鼓励经济发展,吸引外资,一个人可完全拥有一家有限公司;

6. 低税率,岛屿国际有限公司所受的税务管制非常少;不需核数师报告,只需保留资料反映经济状况已可;

7. 在外地经营所得利润无须交利得税,以三角贸易形式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原来BVI公司有这么多好处,难怪大公司纷纷注册,如果您想筹备海外上市就更需要BVI公司的帮助。海外上市比较常见的架构是:大股东-->BVI(A)-->Cayman开曼-->BVI(B)-->境内公司。

通过在拟海外直接上市的开曼公司的上下层面中合理设置BVI公司,可以起到的作用主要有:

1)方便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2)可以使公司管理层及某些股东绕开禁售期的限制;

3)可以享受BVI公司所得税低税率的待遇;

4)当公司业务有变时,可通过出售BVI公司的形式放弃原有业务,享受BVI公司的税收待遇;

5)可以规避“75号文”(如果开曼群岛上层直接是实际控制人,那么股东在上市公司的分红必须在180天之内汇入境内);

6bvi公司股东信息相对保密,在隐藏股东方面有优势。

其中BVI公司的特点是灵活,方便,私密性好。考虑到上市前后很可能要做业务重组,增设BVIB)的架构就是为了方便调整。但是BVI因为透明性比较差,在一些境外资本市场是不给上市的,所以又多了Cayman(开曼)这一层。Cayman(开曼)的公司比较规范,海外资本市场接受度高,通常都用Cayman(开曼)公司作为境外上市主体。因为上市以后大股东就和公众股东等等一起持有Cayman(开曼)的股份了,为了便于股权处置又多增设了一个BVIA)公司,这样大股东只要转让BVIA)的权益,就等于是处置了上市公司的股权,而不需要真正去股市上把上市公司的股票卖掉。原因和前面讲的一样,BVI公司保密又快捷,处置起来最方便。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9566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