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业角度来说,新加坡有个特别吸引人之处,那就是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全世界最低之一。在新加坡经营公司,好处非常多:商业环优、社会稳定、经济开放、科技技术先进、资金自由等等,而且在新加坡经营公司的同时,全家还能拿新加坡身份,简直是不能再美好。
目前,新加坡已与全球70多个包括日本、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英国在内的国家达成双重征税协议。
新加坡与它国签署的双重征税协议,旨在减轻对它国居民在一国赚得收入的双重征税。双重征税协议规定新加坡与条约国之间在某些跨境收入上的征税权,也可能规定减税或免税。双重征税协议的主要优点包括避免双重征税、降低预扣税和优惠税制。这些优点有助于控股公司结构税收负担的最小化。
广泛的双重征税协议网络,加上没有资产增值税和股息税,使新加坡成为很有吸引力的通过新加坡注册控股公司进行商业投资的司法管辖区。
企业所得税率和一般税务豁免
公司税率
在新加坡,企业所得税采用单级地区统一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于单级企业所得税制度下的利益相关者对公司向其股东支付的股息不再征收新税。 此外,新加坡的资本收益不征税(固定资产出售收益,资本交易外汇收益等都是资本收益的一些例子)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正常应纳税收入的部分免税额高达30万新元,具体如下:第1万新元的正常应纳税收入税额豁免75%,下一个29万新元正常应纳税收入税额豁免50%。因此,第一个30万新元正常应纳税收入的实际税率约为8%。超过30万元的应纳税收入按17%的现行税率全额纳税。
新公司的税务豁免计划
任何符合条件的新注册的公司(如下所述)都有权享受前三年新创办公司的每年的免税待遇税务评估。资格条件如下:
在新加坡注册成立;拥有不超过20名股东,其中至少一名股东是持有至少10%普通股的个人股东。
除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的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投资或投资和销售的公司外,所有新公司均可享受免税待遇。
公司的部分税务豁免
公司在其第4个纳税评估年度以及所有其他公司将有权无限期享受部分免税待遇。
一般来说,公司所得的收入,只有在新加坡累积或衍生自新加坡(即新加坡来源)或在新加坡收取的海外收入,才会被征税。那么,公司的营业/服务收入,是否属于新加坡来源,值得斟酌。如果确认其贸易/服务收入是海外来源,且不汇入新加坡,则不会在新加坡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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