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型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设定关联号,这是在申报中一个常见却又很重要的一步。
首先关联号的作用是将出口明细和对应的进货明细关联起来,使出口与购进有了对应关系,让出口的数量与进货数量保持一致。
那么关联号应该如何编写呢?关联号的编写规则(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填写):1. 年份+月份+批次+流水号,例如:1904010001;2. 年月+流水号,例如:2018040001。这两种是普遍的编写方式。
它的设定规则(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填写) :每张报关单/代理证明一个关联号;每项一个关联号;一个供应商一个关联号;一个商品一个关联号等。系统数据数据匹配规则: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
关联号的编写以出口报关单为主,出现出口数量多于进货数量时,进货发票还未开具这种情况下,不建议拆分出口报关单数量申报,如要拆分必须税务机关同意。进货发票可以根据出口数量拆分分批申报。
依据出自《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第2条第2项规定: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第4条第4项规定:(四)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接下来详细介绍两种关联号设定规则及数据匹配规则。
第一种:一对一
一对一就是一个关联号下,只有两条数据,分别为一条出口明细数据和对应的一条进货明细数据。即一张出口报关单上的某一项商品数量正好与对应的进货发票上的数量一致,使用唯一的关联号进行关联。
例如:出口明细中出口报关号为123456789012345678001的商品A的法定计量单位数量为100千克,第二计量单位数量50个。对应进货发票上的商品A的数量同样为100千克或者50个。设定关联号为:2019040001,此关联号下只有一条出口明细和对应的一条进货明细。
第二种:一对多
一对多就是一个关联号下,只有一条出口明细,但是有多条进货明细。多条进货明细的商品数量加和等于关联号下唯一的出口明细商品数量。即一张出口报关单上的某一项商品数量正好与对应的多张进货发票上数量加和一致,使用唯一的关联号进行关联。
例如:出口明细中出口报关号为123456789012345678002的商品A的法定计量单位数量为100千克,第二计量单位数量50个。对应第一张进货发票上的商品A的数量为80千克或者40个。对应的第二张进货发票上的商品A的数量设定关联号为10个。设定关联号为:2019040002,此关联号下只有一条出口明细商品A数量100千克和对应的2条进货明细分别为数量80千克和数量20千克。
除了上述两种,还有多对一和多对多等情形,更多详细内容请到慧税学院网站观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