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行业的存在,主要是为广大的消费者们提供最大的便利。
“衣食住行”伴随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人类生活的最低要求!而“衣”字排在第一位,从古代人们注重礼仪穿着,到现代人们注重时尚打扮,可见“衣”的重要性!
不仅如此,“衣”在商标方面也成为众多申请者争相抢注的热门!据悉,第25类“服装;鞋;帽;袜”商标是最受欢迎、最热门的商标注册类别。
正是由于25类商标需求量大,商标的影响力更大,商标的价值也就越高。而在有限的汉字资源、庞大的商标注册量背景下,难免会有人会有意或无意地效仿注册一些名称近似的商标品牌,这让一些大牌厂家十分困扰!
这不,一些大牌鞋服厂家开始出手了,一波操作让人拍手称赞,并且给品牌保护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啄木鸟”无效“啄虫鸟”
说起七好(集团)有限公司,你可能不了解,但是说起“啄木鸟”,你肯定能想到那个有名的男装品牌,没错,就是七好(集团)有限公司的旗下品牌,除此之外,还拥有TUCANO啄木鸟、PICCHIO、MILANI和代理拥有CARTELO卡帝乐鳄鱼等众多世界品牌,在国内外建立了3000多家国际品牌连锁店,网络遍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
商标局查询,七好(集团)有限公司早于1992年就开始申请注册了第一个“啄木鸟”商标,保护是相当的早了,之后又陆续注册了多个“啄木鸟”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
2015年11月25日,陈某提出注册申请第18431668号“啄虫鸟”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鞋(脚上的穿着物)”等商品上,经商标局审查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后经异议于2018年1月4日决定准予注册,其专用期限至2027年1月6日。
一个啄虫鸟,一个是啄木鸟,单看这两个词,你就说像不像?再看商标对比,没有特别的设计,大体很相似。都用在第25类服装商品上,功能、用途、消费渠道也几乎无差异。
商评委审理后认为,申请人啄木鸟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两者并存注册与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存在某种关联,进而对商品来源引起混淆和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最终宣告该商标无效宣告。
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对多个近似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诸如“树林啄木鸟”、“佐木鸟”、“贵木鸟”、“浩海啄木鸟”、“啄啄木”、“啄花木”、“啄虫鸟”、“格茨啄木鸟”、“衣木鸟YIMONE”、“啄鱼鸟”等都被宣告无效了。
“奥康”无效“奥X康”
另外,高沃小知还关注到“奥康”品牌持有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多个近似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如文字构成、呼叫都十分接近“奥姿康 aozikang”、“奥鼎康”、“奥斯康OSTEOREX”、“奥骆康”、“奥富康”、“奥意康”、“奥骆康”等商标最终都被宣告无效。
意尔康无效意永康
中国知名的皮鞋制造企业——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其“意尔康YEARCON”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然而品牌的驰名度为其带来美誉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傍名牌的困扰。
诸如“意永康YI YONG KANG”、“意尔多”、“意尔莱 YEARLEVIN”、“亦尔康”、“益尔康”、“衣尔康”、“逸尔康”等商标,汉字部分与意尔康仅一字之差,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上述商标标识的商品来源于同一主体或者其提供者之间具有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最终这类商标都被宣告无效。
高沃小结
随着《商标法》的修订,加入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条款以及加大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上限等规定,相信此类商标抢注、傍名牌现象会逐步得到遏制,更有利于保障品牌利益。
正牌企业也应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像以上品牌一样,勇于拿起法律武器,采取提前商标布局保护品牌,用异议、无效宣告等法律途径维护品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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