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处于哪个行业,面对的市场竞争都是相当激烈的,尤其是从事外贸相关工作。
试问谁不想打响自己品牌的知名度,为消费者所熟知,当人们一旦出现购买需求,第一位想起的就是我们自己?
然而,还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若是做的太优秀,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会令商标被淡化的风险。
比如曾经是商标,如今却变成公共资源的“优盘”、“木糖醇”、“阿司匹林”等等。就连“吉普车”,有时候我们提及,也并非指的就是吉普这个品牌,不过是想要指代类似吉普的诸多越野车型而已。
前些时候,第7839763号“马卡龙(指定颜色)”商标纠纷历时3年的时间终于有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商标指定使用在糕点、甜食商品上直接表述了上述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予以无效宣告。
商标瞬间从专有变成了公有!
马卡龙又称作玛卡龙,是法国的甜点。而在我国,也有一种知名甜品的商标,在2019年01月02日经商评委复审予以驳回,理由同出于此。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脏脏包刷屏各大直播平台,成为网红甜品里面的NO.1!
究竟什么是脏脏包呢?百科里面定义的其实就是高级版的巧克力可颂。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是巧克力可颂,大概模样和网上出现的差不多,就可以被称作是“脏脏包”了。
2017年06月09日,北京健盒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了第24608515号“脏脏包”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0类,面包,三明治,布丁,羊角面包等商品上。
据健盒子餐饮表示,“脏脏包”由其首创并用于巧克力起酥面包上。在申请商标复审时,健盒子餐饮提交了包括商标使用授权合同、营业执照;微博截图;大众点评截图;公证书及其电脑截图;证人证言等共计10件证据。
但,那又怎样?
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脏脏包”多被理解为巧克力可颂面包的别称,其用作商标使用在面包、多谷物面包等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内容特点,不具商标识别作用,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
决定: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相关公众普遍认为某一名称能够指代一类商品的,应当认定该名称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是否会将商标作为普通名称来认知,主要还是取决于商标权人对商标的使用方式。试问,你注册商标是否及时,对商标是否进行了统一的规范使用,面对他人的模仿又是否提出了制止并进行了维权呢?
要知道,即使是在商标成功注册后,也存在着被通用名称化的危险。如果你不采取相应的解决方式,任其发展,那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商标无效!
历史上一个做的比较好的例子,美国杜邦公司的“FREON(氟里昂)”制冷剂商标:这件商标在我国虽成为商品通用名称,但企业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系后,国家工商总局考虑到其确属驰名商标,发出通知将原“氟里昂”改称“氟制冷剂”,以行政手段防止了商标被通用名称化。
商标被通用名称化,无论对于哪个企业来讲,都无疑是一场悲剧。如果你的商标还没有来得及注册,就已经开始了大范围的传播,为避免类似“脏脏包”的悲剧,请不要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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