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贸行业来讲,专利技术尤为重要。试想,若是自己的发明技术被人抄袭模仿,面向全球市场大批量销售,占尽一切优势,那将是何等局面。

提起万燕公司,很多人可能都没有任何印象。但提起“VCD”,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虽然这种产品形式已经基本被“淘汰”,但都还是知道的。而万燕公司就是推出“中国第一台VCD机”的公司。

事情发生在1992年,在美国举办的国际广播电视技术展览会上,美国C-CUBE公司曾展出了一项图像解压缩技术。时任安徽观代集团总经理的姜万勐受其启发,想到用此技术将声音和图像同时存到一张小光盘上。于是在1993年,出资57万元。终于研制出了物美价廉的VCD。同年,与美籍华人孙燕生共同投资1700万元,成立了万燕公问,生产VCD。

本来VCD一研制出来,就应该申请专利,甚至多国专利。那样,中国市场,甚至世界市场将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如果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将到2013年;如果找有经经验的专利代理人代理,深入挖掘,其权利保护范围还可延伸到后来的DVD。如若那样,如今的万燕公司是什么情景?

然而,一失足成千古成千古恨,万燕公司并没有拿起专利的武器,声品就匆忙上市了。第一批出VCD机1000台,结果国内各家电企业纷纷解剖仿制。一分钱未投入的仿制者反而坐收了渔利。随之而来的是市场价格战。然而,仿制者也好景不长。1996年,就被后来者居上的国外DVD赶出了市场。随之而来的是仿制VCD的企业又纷纷仿制DVD。万燕公司忽略了知识产权,其为此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有人认为,姜万勐所犯的最大的错误是不懂专利保护,在记者向他问及此事的时候,他的回答相当坦率:“在当时的情况下,自己认为申请不申请专利似乎意义不大,关键是要让产品尽快占领市场。”

一念之差,使中国第一台VCD机研发企业痛失商机。

正是因为没有专利保护,万燕推出的第一批1000台VCD机几乎被国内外各家电厂商全部买去作为样机,成为被其解剖的对象和日后争夺VCD市场的“依靠”。

可见,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一项新产品、新技术是至关重要的,申请专利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就进行考虑,如此才能在产品推向市场时就有相应的法律保护,而不至于为他人做嫁衣。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转载请联系微信公众号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0636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